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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3 金属储罐制作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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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拱顶罐、浮顶罐、内浮顶罐的预制安装、储罐附件安装、储罐水压试验及储罐胎具预制、安装、拆除等工作。其中空气泡沫产生器安装、喷淋冷却管线、泡沫管线及反射板预制安装仅适用于储罐、球罐本体附属工程。本章按地上储罐编制,不适用于地下、半地下或洞内储罐施工。 二、每个定额除标注的工作内容外,均包括施工准备、场内运输以及现场清理工作。 三、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除锈、刷油、防腐、保温及衬里工程。 2.罐体外防雷接地。 3.无损探伤。 4.钢板卷材的开卷平直。 5.储罐基础工程。 6.平台、梯子、栏杆、扶手的制作与安装。 7.机加工件、锻件的对外委托加工费用。 8.储罐壁板的复验,包括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焊接工艺评定。 9.预热、后热及热处理。 10.阴极保护工程。 11.储罐标定费用。 12.罐本体以外各类系统的安装。 13.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卷材场外成品运输等辅助定额。 14.水压试验排水管线的安装拆除。 四、储罐附件均按成品合格件供货考虑,如附件到货不带孔颈或加强板时,在计算主材费时应单列孔颈和加强板的费用。 五、储罐附件如为自制,仍按外购件价格计算费用。 六、本章储罐施工方法已做了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不同不得调整。 七、储罐预制安装的主要材料损耗率按表1计算。
八、储罐胎具未包括在罐主体预制安装定额内,按规定摊销量分别列项进入定额。胎具均能重复使用,每套胎具的预制定额按一个工地同一时期安装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一次摊入,并规定胎具的周转次数,即:如同一工地建造的同结构、同容量的台数在周转使用次数范围以内,按配置一套计算,批量超过周转使用次数范围时,可按一套增加计算,胎具的周转使用次数详见表2。
九、储罐板幅调整说明。储罐底板中幅板、壁板现场排板图尺寸与规定的排板图尺寸有差异时,才允许进行板幅调整。 1.底板板幅调整见表3。
每块中幅板周长不足或超过表3时,执行底板板幅调整相应定额,如周长减少,人工、材料、机械增加,如周长增加,人工、材料、机械减少。罐底边缘板板幅变化不予调整。 2.壁板板幅调整见表4。
如壁板节数和张数不足或超过表4时,执行壁板板幅调整相应定额。节数、张数增加,人工、材料、机械增加。节数、张数减少,人工、材料、机械减少。 十、罐体手段用料制作摊销定额是按内脚手架正装的施工方法考虑的,定额不得调整。 十一、除已列出手段用料制作摊销定额以外的胎具、工卡具手段用料已按摊销量分别计入底板、壁板、浮船预制安装定额中,不得另计。 十二、50000m3以上(含50000m3)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安装、拆除,发生时按实际价格计取,10000m3~50000m3内浮顶钢制浮盘组装胎具制作、安装、拆除套用10000m3的定额。 十三、储罐胎具摊销次数及材料摊销量按定额规定,不允许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罐本体制作与安装。 1.区别不同构造形式和储罐容量,按设计排板图(如无设计排板图时,可按经过批准的制作下料排板图)所示几何尺寸计算金属质量,以“t”为计量单位。 2.罐本体的金属质量包括罐底板、罐壁板、罐顶板(浮顶、网壳顶)、包边角钢、加强圈、抗风圈以及罐体上垫板、补强板等总质量,50000m3(含50000m3)以上不包括加强圈、抗风圈。 3.罐本体按构造部位的几何尺寸的实际面积展开计算,但不扣除罐体上所有开孔所占面积。 4.罐本体定额均不包括附件、加热器、胎具和压力试验等的工作内容,以上各项均另列定额计算。 二、附件安装区分不同种类、规格、型号,分别规定以“个”“套”“台”“t”“10m”等为计量单位。 三、加热器制作与安装。 1.排管式加热器以“10个”为计量单位。 2.盘管式加热器以“10m”为计量单位。 3.加热器联接管以“10个”为计量单位。 4.加热器支座制作,按不同构造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 四、储罐水压试验,区别不同的容量以“座”为计量单位。 五、胎具按储罐不同构造、不同施工方法和不同规格,分别以“座”“套”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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