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9.1 水灭火系统

 


说 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水喷淋钢管、消火栓钢管、水喷淋()喷头、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温感式水幕装置、减压孔板、末端试水装置、集热罩、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灭火器、消防水炮等安装。

二、本章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设置的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各种组件、消火栓、消防水炮等安装。

三、管道安装相关规定。

1.钢管(法兰连接)定额中包括管件及法兰安装,但管件、法兰数量应按设计图纸用量另行计算,螺栓按设计用量加3%损耗计算。

2.若设计或规范要求钢管需要镀锌,其镀锌及场外运输另行计算。

3.管道安装(沟槽连接)已包括直接卡箍件安装,其他沟槽管件另行执行相关定额,机械开孔连接管件已综合了机械三通、四通的定额,不再分别计取。

4.消火栓管道采用无缝钢管焊接时,定额中包括管件安装,管件主材依据设计图纸数量另计工程量。

5.消火栓管道采用钢管(沟槽连接),执行水喷淋钢管(沟槽连接)相关定额。

6.消防管道安装的工作内容中,只包含了一次水压试验的内容,如需要二次水压试验,执行“C.8 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四、有关说明:

1.沟槽式法兰阀门安装执行“C.10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规定。

2.报警装置安装定额,定额中已包括装配管、泄放试验管及水力警铃出水管安装,水力警铃进水管按图示尺寸执行管道安装相应定额;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

3.水流指示器(马鞍型连接)定额,主材中包括胶圈、U型卡;若设计要求水流指示器采用螺栓连接时,执行“C.10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丝接阀门相应定额。

4.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定额均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的,定额中已包括丝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摊销。

5.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定额中已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但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6.集热罩安装定额,主材中应包括所配备的成品支架。

7.带灭火器的落地组合式消防柜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明装、暗装)定额。灭火器单独执行安装定额。

8.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定额中包括法兰接管及弯管底座(消火栓三通)的安装。

9.消防水炮及模拟末端装置定额,定额中仅包括本体安装,不包括型钢底座制作、安装和混凝土基础砌筑;型钢底座制作、安装执行“C.10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相应定额,混 凝土基础执行《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24)

10.手提式灭火器已综合了壁挂、灭火器箱、落地消火栓箱的安装,不再分别计取。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二、管件连接分规格以“10为计量单位。沟槽管件主材包括卡箍及密封圈以为计量单位。

三、喷头、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集热板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按安装部位、方式、分规格以为计量单位。

四、报警装置、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报警装置、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分形式,按成套产品以为计量单位;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附录。

五、末端试水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规格以为计量单位。

六、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以为计量单位。

七、灭火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形式以”“为计量单位。

八、消防水炮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规格以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