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2 道路基层

 


  

说明

一、本章包括路床整形,石灰稳定土摊铺,水泥稳定土摊铺,石灰、粉煤灰、土摊铺,石灰、碎石、土摊铺,石灰、粉煤灰、碎(砾)石摊铺,粉煤灰摊铺,矿渣摊铺,砂砾石摊铺(天然级配),卵石摊铺,碎石摊铺,块石摊铺,山皮石摊铺,粉煤灰三渣摊铺,水泥稳定碎(砾)石摊铺,沥青稳定碎石摊铺水泥混凝土基层等定额。

二、路床整形已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路床整平达到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

三、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设计配合比不同允许调整。

四、水泥稳定碎(砾)石基层按集中拌制与预拌分别考虑,其他基层混合料拌和均按现场机械拌和考虑。本定额预拌材料的压实密度按如下数值计入:预拌石灰土1.65t/m3、预拌石灰碎石土2.05t/m3、预拌粉煤灰三渣2.13t/m3、预拌水稳砂砾(4%)2.195t/m3、预拌水稳砂砾(6%)2.235t/m3。

五、本章每增减1cm的定额适用于结构层铺筑厚度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道路基层按设计道路路基宽度加设计加宽值(无设计按每边30cm计算)乘以路基长度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二、土边沟成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