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3.1 桩基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搭拆桩基础工作平台,组装、拆卸船排,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机,钢筋混凝土方桩,钢筋混凝土管桩,钢筋混凝土板桩,钢管桩,接桩、截(凿)桩头,埋设钢护筒,旋挖钻机钻孔,回旋钻机钻孔,冲击式钻机钻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泥浆池及泥浆制作、泥浆处理,灌注桩混凝土,注浆管埋设及灌注桩后注浆,静钻根植桩,声测管等定额。

二、本章适用于陆地上桩基工程,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定,施工场地的土质级别也进行了综合取定。

三、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含量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计。

四、组装、拆卸船排项目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取定为大石块,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计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费)。

五、打桩工作平台根据相应的打桩项目打桩机的锤重进行选择。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小于或等于1000mm套用锤重小于或等于2500kg打工作平台,大于1000mm套用锤重小于或等于5000kg打桩工作平台。

六、搭拆水上工作平台项目已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机工作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七、预制桩按成品构件考虑,综合考虑场地坡度、倾斜小于等于15°、打试验桩、锚桩、探桩位以及桩位半径在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就位等因素,未考虑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以及钢桩件制作、安装。

八、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及静钻根植桩管桩填芯执行钢管桩填芯定额。

九、沉管混凝土灌注桩活页桩尖铁件摊销按每立方米混凝土1.5kg计算。

十、桩钢护筒的工程量按护筒的设计质量(设计无要求的按下表计算)计算。设计质量为加工后的成品质量,包括加劲肋及连接件质量等全部钢材质量。

十一、旋挖桩、回旋桩冲击桩、冲抓桩等定额已包含成孔前用于定位及防塌孔的2m钢护筒埋设及拆除,超出2m的执行钢护筒埋设、拆除定额。

十二、旋挖桩、回旋桩、冲击桩、冲抓桩等灌注桩按泥浆护壁作业成孔考虑,如采用干作业,扣除黏土、水和泥浆泵。

十三、灌注桩混凝土均按水下混凝土导管倾注考虑,混凝土用量中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1%。

十四、泥浆运输按即挖即运考虑,泥浆及渣土经固化按固化前工程量的40%计算,执行一般土方运输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打桩工作平台按搭拆面积计算。

二、预制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1)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3)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体积计算。

3.钢管桩。

(1)钢管桩按设计要求的体质量计算。

(2)钢管桩内切割精割、盖帽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计算。

(3)钢管管内钻孔取土、填芯,按设计长(包括尖)乘以填芯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打桩工程的送桩均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计算相应的送桩工程量。

5.预制混凝土桩、钢管桩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头的数量计算。

6.预制混凝土桩截桩按设计要求截桩的数量计算。

7.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图示桩截面积乘以凿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按桩体长40d(d为桩体主筋最大直径)计算。

8.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数量计算。

三、灌注桩。

1.旋挖钻机钻孔、回旋钻机钻孔、冲击式钻机钻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的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项目的孔深指原地面(水上指工作平台顶面)至设计桩底的深度。

2.旋挖桩、回旋桩、冲击桩、冲抓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超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回旋桩、旋挖桩、冲击桩、冲抓桩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1m计算。

3.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超灌长度(设计无规定的按1m)以体积计算。

4.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超灌长度(设计无规定的按1m)乘以桩身设计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5.泥浆池建造和拆除、泥浆运输工程量,按成孔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6.泥浆固化按实际需要固化处理的泥浆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7.人工挖孔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现浇混凝土护壁和灌注桩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8.灌注桩后注浆工程量计算按设计注浆量计算,注浆管另计。

9.声测管工程量按设计数量计算。

四、静钻根植桩。

1.成孔工程量按成孔深度乘以成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成孔深度为原地面至设计桩底的长度,设计桩径是指预应力混凝土竹节桩外径,成孔直径为设计桩径加10cm。设计扩底高度和设计扩底直径按设计图纸计算。

成孔工程量=1/4×π×[(成孔深度-扩底高度)×(设计桩径+0.1)2+扩底高度×(扩底直径)2]

2.注浆工程量由扩底以上部分(桩周)和扩底部分(桩端)组成,其中:

扩底以上部分(桩周)工程量=1/4×π×(设计桩长一扩底高度)×(设计桩径+0.1)2×0.3

扩底部分(桩端)工程量=1/4×π×扩底高度(扩底直径)2

3.植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计算。

4.送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顶标高至原地面标高另加0.5m,以长度计算。

五、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费。

六、组装拆卸船排的工程量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按次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