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0 建筑拆除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包括本建筑物和毗邻部位的支顶加固、现场监护和将拆下的可回收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清理归堆码放整齐。除房屋整体拆除外,均为局部拆除项目,不包括水、电线路及室内设备的拆除,未考虑控制性爆破拆除。

二、各种瓦屋面的拆除包括基层及其以上的屋面拆除。屋面排气管拆除纳入相应结构层,不再单独列项。金属压型板及采光屋面包括龙骨(骨架)拆除。

三、屋面平立面防水保温层(或防水层)与保护层(两层)一起拆除的项目乘以相应系数0.5,屋面平立面防水各构造层(三层及以上各层)同时拆除,按单独拆除各层定额乘以系数0.25。

四、屋架拆除包括切割锚固件、风撑、水平撑和屋架的各种附件的拆除。拆除木檩包括拆檩的附件。中式屋架拆除包括柱拆除。屋面板(望板)、油毡、瓦条整体拆除包括屋面板、油毡及瓦条拆除。

五、墙体凿门窗洞口执行相应墙体人工拆除定额乘以系数3。

六、钢筋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的小型构件。

七、房屋整体拆除定额按典型既有工程整体拆除测算,按大型机械组合、少量人工辅助的施工方案考虑,包括地上建筑及基础整体拆除,并将可回收材料和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清理归堆码放整齐,未考虑可回收材料残值和建筑垃圾场外运输。

八、建筑垃圾垂直运输按楼层分别统计,首层不计。

九、单独承包的修缮工程,垂直运输及建筑物超高费执行装饰工程相应措施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屋面拆除按屋面的实拆工程量以面积计算,屋面保温层、找坡层、保护层拆除按实拆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二、各类屋架、半屋架的拆除按跨度分类以“榀”计算,木柱、木梁拆除不分长短按实拆数量以“根”计算,木墙、木楼板拆除工程量以面积计算,木楼梯拆除按实拆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他构件拆除工程量以体积计算,檩、椽拆除不分长短按实拆根数计算,屋面板、油毡、瓦条拆除按屋面的实拆工程量以面积计算。

三、各种墙体的拆除按实拆墙体的工程量以体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和构件所占的体积,隔墙及隔扇的拆除按实拆工程量以面积计算。

四、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拆除按实拆工程量以体积计算,楼梯拆除按实拆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五、各种金属构件拆除均按实拆构件工程量以质量计算。

六、各种水落管拆除按其垂直长度以“m”计算,檐沟、斜沟拆除按实拆长度以“m”计算,拆弯头及雨水斗按“个”计算。

七、各类房屋整体拆除按结构形式和层数以建筑面积计算。

八、建筑垃圾垂直运输、装车及场外运输按垃圾虚方体积计算。详见下表。

表1 房屋修缮拆除工程虚方量计算参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