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额中砖、砌块和石料按标准或常用规格编制,设计规格与定额不同时,砌体材料和砌筑(粘结)材料用量应予换算。
二、定额中砌筑砂浆按干混预拌砌筑砂浆编制,砂浆种类和强度等级、砌块专用砌筑粘结剂品种。如设计与定额不同允许调整。
三、基础与墙(柱)身的划分。
(1)基础与墙(柱)身使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高度在±0.3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高度在±0.3m以外时,有地下室以地下室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无地下室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3)石基础与石墙之间有石勒脚时,基础与勒脚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勒脚与墙身应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
(4)围墙内外标高相同的,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围墙内外标高不相同的,以较低的地坪标高为界,以下为基础,内外地坪高差部分为挡土墙,挡土墙以上为墙身。
四、砖基础不分柱基础、墙基础、管道基础及砌筑宽度及有否大放脚。以砖品种及规格按相应定额执行;石基础不分柱基础、墙基础及砌筑宽度与截面形状,以石料成形规格及砌筑方法按相应定额执行。地下满堂基础下翻混凝土构件所用砖模、砖砌挡土墙及砖砌挖孔桩护壁套用砖基础项目。
五、砖(砌块)墙不分内、外墙及砌筑高度,以砖(砌块)品种、规格与组砌方式(或胶结材料种类)按相应定额执行;石墙不分内、外墙及墙体厚度与砌筑高度,以石料成形规格及砌筑方法按相应定额执行。
(1)定额中均已包括了立门窗框的调直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2)砖(砌块)墙、砖柱项目统一按混水砌筑编制,如设计采用清水砌筑原浆勾缝或加浆勾缝,执行“B.2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3)砌块砌体的实心砖导墙、墙顶斜砌、门窗洞口找齐等镶砌部分已包含在定额内,含量不同时允许调整。
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项目已包括砌块零星切割改锯和拉结筋启槽的损耗及费用。
七、零星砌体系指台阶挡墙、梯带、锅台、炉灶、蹲台、池槽、池槽腿、预制构件胎模、花台、花池、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地垄墙、≤0.3m2的孔洞填塞、突出屋面的烟囱、屋面伸缩缝砌体、隔热板砖墩等。
八、贴砌砖项目适用于地下室外墙保护墙部位等依附墙体构件的贴砌砖。
九、挡土墙、石护坡项目已综合考虑预留变形缝、泄水孔所需用工,未包括变形缝、泄水管安装及滤水层铺设。
十、轻质墙板项适用于框架、框剪结构中内外墙或隔墙。
十一、砖砌体加固钢筋、网片、植筋、灌注混凝土,以及墙基、墙身的防潮、防水、抹灰等,执行本定额其他章节和装饰工程计价定额相应定额。
十二、人工级配砂石垫层是按中(粗)砂15%(不含填充石子空隙)砾石85%(含填充砂)的级配比例编制的。垫层级配比例设计与定额不同者,按设计要求调整。
一、砖砌体、砌块砌体。
1.砖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按折加长度合并计算,扣除地梁(圈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不增加。
(2)基础长度: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内墙基净长线计算。
2.砖墙、砌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扣除门窗、洞口、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不大于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2)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3)墙高度。
①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与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屋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4)墙厚度:
①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下表计算。
②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实际规格计算。
③砌体厚度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抹灰厚度。
(5)框架间墙:不分内外墙按墙体净尺寸以体积计算。
(6)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3.空斗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
(1)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屋檐处的实砌部分体积已包括在空斗墙体积内。
(2)空斗墙的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的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4.空花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花部分外形体积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体积。
5.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填充墙外形体积计算。
6.砖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梁垫、梁头、板头所占体积。
7.零星砌体、地沟、砖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8.砖散水、地坪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9.砖体砌筑设置导墙时,砖砌导墙需单独计算,厚度与长度按墙身主体,高度以实际砌筑高度计算,墙身主体的高度相应扣除。
10.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另按装饰工程计价定额“B.2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相应定额计算。
11.轻质砌块L型专用连接件的工程量按设计数量计算。
二、轻质隔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石砌体。
1.石基础、石墙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砖砌体相应规定。
2.石勒脚、石挡土墙、石护坡、石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石坡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墙面勾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四、砖烟囱。
1.筒身,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并扣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计算,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身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2.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3.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五、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套相应基础砌体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砖平拱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套水塔砌筑定额。
3.检查井、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体积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