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章包括柜类、货架,压条、装饰线,扶手、栏杆、栏板装饰,暖气罩,浴厕配件,雨篷、旗杆,招牌、灯箱,美术字,石材、瓷砖加工九节。
二、柜类、货架。
1.柜、台、架以现场加工,手工制作为主,按常用规格编制。
2.柜、台、架项目包括五金配件(设计有特殊要求者除外),未考虑压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
3.木质柜、台、架项目中板材按胶合板考虑,如设计为生态板可以换算。
三、压条、装饰线。
1.压条、装饰线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2.装饰线条(顶角装饰线除外)按直线、弧形安装在墙面和天棚综合考虑。
四、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1.扶手、栏杆、栏板定额(护窗栏杆除外)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扶手、栏杆、栏板。
2.栏杆(带扶手)制作、安装项目主材用量与设计不同可以换算。
3.栏杆(带扶手)制作、安装定额已包括扶手弯头制作与安装的人工材料。
4.成品扶手、靠墙扶手定额已包括弯头安装,设计为成品整体弯头时,整体弯头安装另执行本章相应定额。
五、暖气罩
1.挂板式是指暖气罩直接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暖气片凹嵌入墙中,暖气罩与墙面平齐;明式是指暖气片全凸或半凸出墙面,暖气罩凸出于墙外。
2.暖气罩定额未包括封边线、装饰线。
六、浴厕配件。
1.石材洗漱台定额不包括石材磨边、倒角及开面盆洞口。
2.浴厕配件项目按成品安装考虑。
七、雨篷、旗杆。
1.点支式、托架式雨篷的型钢、爪件的规格、数量按常用做法考虑,当设计要求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含量可以调整,托架式雨篷不含斜拉杆费用。
2.铝塑板、不锈钢面层雨篷定额按平面雨篷考虑,不包括雨篷侧面。
3.旗杆项目按常用做法考虑,未包括旗杆基础、旗杆台座及其饰面。
八、招牌、灯箱。
1.招牌、灯箱基层与骨架的连接固定,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不做调整。
2.招牌、灯箱项目不包括广告牌喷绘、灯饰、灯光、店徽、其他艺术装饰及配套机械。
九、美术字。
1.美术字项目均按成品安装考虑。
2.美术字按最大外接矩形面积区分规格,按相应定额执行。
3.最大外接矩形面积在4m2以内的金属字、PVC字亚克力字项目按安装在钢骨架上考虑,项目中未包括钢骨架。
十、石材、瓷砖加工。
石材、瓷砖加工项目按现场零星加工考虑。
一、柜类、货架。
柜类、货架工程量按各项目计量单位计算。其中以“m2”为计量单位的项目,其工程量均按正立面的高度(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度计算。
二、压条、装饰线。
1.压条、装饰线条按线条中心线长度计算。
2.压条、装饰线条带定额45°割角者,按线条外边线长度计算。
3.石膏角花、灯盘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三、扶手、栏杆、栏板装饰。
1.扶手、栏杆、栏板、成品栏杆(另做说明的除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中心线长度(包括弯长度)计算。设计为成品整体弯头时,工程量需扣除整体弯头长度(设计不明确的,每只整体弯头按400mm计算)。
2.成品栏杆栏板、护窗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中心线长度(不包括弯头长度)计算。
3.整体弯头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四、暖气罩
暖气罩(包括脚的高度在内)按边框外围尺寸垂直投影面积计算,成品暖气罩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五、浴厕配件
1.石材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挡板、吊沿板面积并入其中,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
2.石材台面面盆开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孔洞面积计算。
3.盥洗室台镜(带框)、盥洗室木镜箱按边框外围面积计算。
4.盥洗室塑料镜箱、毛巾杆、毛巾环、浴帘杆、浴缸拉手、肥皂盒、卫生纸盒、晒衣架、晾衣绳等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六、雨篷、旗杆。
1.雨篷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3.电动升降系统和风动系统按套数计算。
七、招牌、灯箱。
1.木骨架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正立面面积计算。
2.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3.基层板、面层板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八、美术字。
美术字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九、石材、瓷砖加工。
1.石材、瓷砖倒角、切割按块料设计倒角、切割长度计算。
2.石材磨边按成型圆边长度计算。
3.石材开槽按块料成型开槽长度计算。
4.石材、瓷砖开孔按成型孔洞数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