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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措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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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施工排水降水和临时围挡两节。 二、施工排水、降水。 (一)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轻型井点少于25根,使用费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 (二)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考虑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1.2m确定。 (三)直流深井降水成孔直径不同时,只调整相应的黄砂含量,其余不变;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 (四)集水井定额项目按基坑内设置考虑,井深4m以内,按本定额计算。如井深超过4m,按比例调整。 (五)直接使用抽水泵降水的工程,按实际使用抽水泵的台班数量,按相应台班费用计算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执行本章费率。 三、临时围挡。 (一)本节包含装配式钢结构围挡、PVC围挡及移动式施工护栏三部分。 (二)临时围挡项目工作内容已包含各类型围挡或斜撑的安装和拆除,不包含基础土方、混凝土基础、基础饰面、基础拆除、围挡喷绘、电气配线和灯具安装。施工临时围挡装饰喷绘和照明费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费用中,不另计算。 (三)临时围挡项目中材料均按成品安装编制,材料损耗按3%考虑,材料费已综合考虑材料运输、耗料、加工、除锈、油漆以及成品堆放、装车、卸车等费用。 (四)装配式钢结构围挡按3年以上编制,实际工期不同时可按表4-1规定系数进行调整: (五)PVC围挡使用工期为6个月以内的执行相应项目,材料消耗量乘以系数0.35。 (六)装配式钢结构围挡项目按现代风格编制。如实际采用传统风格,增加的费用另行计算。 (七)同一项目的施工临时围挡项目需要进行周转使用,每安、拆一次,按以下方式计算增加费: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材料费乘以系数0.05。 (八)钢围栏(铁马)、水马围挡安拆项目中未包含钢围栏(铁马)、水马材料消耗(使用费用),钢围栏(铁马)、水马使用费另行计算。使用费总费用不超过主材新购总费用的2/3。水马围挡不考虑注水,如有实际发生注水,水费另计,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施工排水、降水。 (一)轻型井点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真空深井、直流深井排水的安装、拆除以“座”计算,使用以“座·天”计算。 (二)使用天数以每昼夜(24小时)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结算时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三)集水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大口井按累计井深以长度计算。 二、临时围挡。 (一)临时围挡项目工程量按长度以米计算。 (二)钢围栏(铁马)、水马围挡安拆按围蔽长度以米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