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水灭火系统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水喷淋钢管、消火栓钢管、水喷淋(雾)喷头、报警装置、水流指示器、温感式水幕装置、减压孔板、末端试水装置、集热罩、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水炮等安装。

二、本章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构)筑物设置的水灭火系统的管道、各种组件、消火栓、消防水炮等安装。

三、管道安装相关规定:

(一)管道安装(沟槽连接)已包括直接卡箍件安装,其他沟槽管件包括机械三通和四通执行本章沟槽管件项目。

(二)消火栓管道采用钢管(沟槽连接)时,执行水喷淋钢管(沟槽连接)相应项目。

(三)消防管道安装的工作内容中,只包含了一次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内容,如需要二次水压试验和水冲洗,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四、有关说明:

(一)沟槽式法兰阀门安装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二)钢管机械开孔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三)报警装置安装项目,项目中已包括装配管、泄放试验管及水力警铃出水管安装,水力警铃进水管按图示尺寸执行管道安装相应项目;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

(四)水流指示器(马鞍形连接)项目,主材中包括胶圈、U形卡;若设计要求水流指示器采用螺纹连接时,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丝接阀门相应项目。

(五)喷头、报警装置及水流指示器安装项目均按管网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安装考虑的,项目中已包括丝堵、临时短管的安装、拆除及摊销。

(六)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项目中已包括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的管道、管件、阀门、喷头等全部安装内容。

(七)集热罩安装项目,主材中应包括所配备的成品支架,不另外计算。

(八)带灭火器的落地组合式消防柜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明装、暗装)项目。灭火器单独执行安装项目。

(九)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项目中包括法兰接管及弯管底座(消火栓三通)的安装。

(十)消防水炮及模拟末端装置项目,项目中仅包括本体安装,不包括型钢底座制作安装和混凝土基础砌筑;型钢底座制作、安装执行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设备支架制作、安装相应项目;混凝土基础执行现行《2024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项目。

(十一)设置于管道间、竖井、管廊内的管道,其人工乘以系数1.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二、管件连接分规格以“10个”为计量单位。沟槽管件主材包括卡箍及密封圈以“套”为计量单位。

三、喷头、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集热罩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按安装部位、方式、分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报警装置、室内消火栓、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均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报警装置和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分形式,按成套产品分别以“组”和“套”为计量单位;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附录。

五、末端试水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

六、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

七、消防水炮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分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