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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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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适用于单台锅炉额定蒸发量小于220t/h火力发电、供热工程中热力设备安装及调试工程,包括:锅炉、锅炉附属设备、锅炉辅助设备、汽轮发电机、汽轮发电机附属设备、汽轮发电机辅助设备、燃料供应设备、除渣与除灰设备、发电厂水处理专用设备、脱硫与脱销设备、炉墙保温与砌筑、工业与民用锅炉等安装。 二、本册主要依据的标准: (一)《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O001-2012; (二)《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TSGGO002-2010; (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 (四)《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683-2011; (五)《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 (六)《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 (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GB26164.1-2010; (八)《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50049-2011; (九)《秸秆发电厂设计规范》CB50762-2012; (十)《生物质发电工程建设预算项目划分导则》DL/T5474-2013; (十一)《小型生物质锅炉技术条件》NB/T34035-2020; (十二)《小型生物质锅炉试验方法》NB/T34036-2020; (十三)《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技术条件》NB/T42030-2014; (十四)《生物质链条炉排锅炉技术条件》NB/T42118-2017; (十五)《联合循环机组燃气轮机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50973-2014; (十六)《工业燃气轮机安装技术规范》SY/T04402010; (十七)《燃气轮机及联合循环机组启动调试导则》DL/T1835-2018; (十八)《火力发电建设工程启动试运及验收规程》DL/T5437-2009; (十九)《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技术规程》DL/T5294-2013; (二十)《火力发电机组性能试验导则》DL/T1616-2016; (二十一)《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21; (二十二)《2017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三、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工机具的场内运输,设备开箱检查、配合基础验收、设置垫铁,安放地脚螺栓,吊装设备就位、安装(含大型设备的组装、拼装)连接,配合基础灌浆,设备精平、对中、固定,设备本体的附属设备、冷却系统、润滑系统及支架、防护罩等附件安装,配套电机安装,机组本体管道清洗,临时移动水源与电源,设备单体调整试验、配合检查验收等。 工作内容包括按照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要求对设备、主要材料质量进行必要的检查、测量和调整工作。 四、本册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备基础铲磨,地脚螺栓孔修整、预压,在需要保护的楼地面上安装设备所需设施。 (二)地脚螺栓孔、设备基础台面灌浆。 (三)设备及其配套附件制作、修理、绝热(锅炉炉墙保温与砌筑除外)防腐蚀以及设备性能测量、检测、试验等。 (四)电气系统、仪表系统、通风系统、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安装、调试,不属于设备本体的附属设备或附件(如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容器、屏盘等)安装。 五、执行说明: (一)本册不适用于单台额定蒸发量大于或等于220t/h及以上锅炉及其附属与辅助设备安装,单机容量大于或等于50MW汽轮发电机及其附属与辅助设备安装。工程实际需要时,执行电力行业相应定额。 (二)发电与供热工程通用设备安装,如空气压缩机、小型风机、水泵、油泵、桥吊、电动葫芦等,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三)发电与供热工程各种管道与阀门及其附件安装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应项目,防腐蚀、绝热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四)随热力设备供货且需要独立安装的电气设备、电缆、滑触线、电缆支架与桥架及槽盒等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五)发电与供热设备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测试与性能试验执行本册第十一章“热力设备调试工程”相应项目。 六、关于脚手架搭拆: (一)本册脚手架搭拆按照人工费7%计算。其中:人工费占40%、材料费占53%、机械费占7%。炉墙保温与砌筑工程人工费、第十一章“热力设备调试工程”人工费不作为计算脚手架搭拆计算基数。 (二)炉墙保温与砌筑工程脚手架搭拆按照本册脚手架项目计算。 七、本册中设备地脚螺栓和连接设备各部件的螺栓、销钉、垫片及传动装置润滑油料按照随设备配套供货考虑。如果工程实际由施工单位采购配置安装所用螺栓、销钉、垫片及传动装置润滑油料时,根据实际安装用量加3%损耗率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