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说明

 


一、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生活给排水、采暖、室内空调水、燃气管道、太阳能集热等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管道,采暖管道,空调水管道,燃气管道,太阳能集热管道及附件,卫生器具,供暖器具,燃气器具及其他,采暖、给排水设备和医疗气体设备及附件,支架及其他等。

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一)《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50013-2018;

(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50014-2021;

(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

(四)《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

(五)《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

(六)《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125-2010;

(七)《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八)《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九)《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十)《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18;

(十一)《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50364-2018;

(十二)《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

(十三)《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

(十四)《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GB50495-2019;

(十五)《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GB50788-2012;

(十六)《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2014;

(十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1455-2023;

(十八)《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CJJ/T34-2022;

(十九)《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CJJ63-2018;

(二十)《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81-2013;

(二十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2009;

(二十二)《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98-2014;

(二十三)《建筑给水排水薄壁不锈钢管连接技术规程》T/CESS277-2021;

(二十四)《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21;

(二十五)《2017海南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

(二十六)现行国家建筑设计标准图集、协会标准、产品标准等其他资料。

三、管道分界:

(一)给水、采暖管道与市政管道以入口处计量表或阀门(碰头点)分界。

(二)室外排水(包括分流制废水、合流制废水)与市政管道以厂区(小区)围墙外排放井(碰头井)分界。

(三)燃气管道与市政管道以入口处计量表或阀门(碰头点)分界。

四、本册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施工准备,材料及工机具场内运输,管道、器具、设备安装,管件调平找正、固定,临时移动水源与电源,配合检查验收等。

五、本册不包括下列内容:

(一)随设备成套供货本体管道、附件安装。

(二)系统试运所需的水、电、蒸汽、燃气等。

(三)防腐蚀、绝热。

(四)工业管道、生产与生活共用管道、消防管道。

(五)管道焊缝热处理、无损检测。

六、有关说明:

(一)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泵房、站类管道以及建筑物内加压泵房、空调制冷机房、消防泵房的管道,管道焊缝热处理、无损探伤,医疗气体管道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二)本册定额未包括的采暖、给排水、太阳能热水设备安装,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等相应项目;

(三)给排水、采暖、太阳能热水设备、器具等电气检查、接线工作,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四)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五)本册室外管道凡涉及的管沟土石方、挖填、运输,执行《2024海南省土石方、地基处理及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综合定额》相应项目;

(六)本册室外的安装工程未列出的管道、检查井项目,执行现行《海南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相应项目。

(七)本册室内外涉及混凝土结构基础、砌筑或地沟盖板预制等项目,执行《2024海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相应项目。

七、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一)采暖工程系统调试费按照安装工程人工费的10%计算。其中:人工费占40%,材料费占10%,机械费占8%,仪器仪表费占42%。

(二)空调水系统调整费按照安装工程(含冷凝水管)人工费的10%计算。其中:人工费占40%,材料费占10%,机械费占8%,仪表费占42%。

(三)脚手架搭拆按照人工费的3.5%计算。其中:人工费占40%,材料费占53%,机械费占7%。室外埋地管道工程不计算脚手架搭拆费。

(四)安装高度超过安装操作基准面6m时,安装操作高度增加费按照人工费乘以下表系数计算。其中:人工费占70%,材料费占18%,机械费占12%。

(五)建筑超高、超深增加费按照下表计算。其中:人工费占36.5%,机械与仪器仪表费占63.5%。

八、本定额中安装所用螺栓、工艺垫片等是按照厂家配套供应考虑,不包括其费用。如果工程设计或实际由施工单位采购配置安装所用螺栓、垫片时,根据设计或实际安装所用螺栓、垫片用量加3%损耗率计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