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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给排水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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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排水管道的安装,包括钢塑复合管、不锈钢管、铜管、铸铁管、塑料管、铝塑复合管等不同材质的管道安装及室外管道碰头等项目。 二、管道的界线划分: (一)室内外给水管道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建筑物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二)室内外排水管道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三)与工业管道界线以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四)与建筑物内的水泵房(间)管道界线以泵房(间)外墙皮为界。 三、室外给排水管道安装不分地上与地下,均执行同一子目。 四、给排水管道的适用范围: (一)给水管道适用于生活饮用水、热水、中水及压力排水等管道的安装。 (二)塑料管安装适用于UPVC、PVC、PP-C、PP-R、PE、PB管等塑料管安装。 (三)钢塑复合管(螺纹连接)项目适用于室内外焊接钢管、镀锌钢管、不锈钢管等螺纹连接的管道安装。 (四)钢管沟槽连接适用于镀锌钢管、焊接钢管及无缝钢管等沟槽连接的管道安装。不锈钢管、铜管、复合管的沟槽连接可参照执行。 五、有关说明: (一)管道安装项目中,均包括相应管件安装、水压试验及水冲洗工作内容。各种管件数量系综合取定,本册管件含量中不含与螺纹阀门配套的活接、对丝,其用量含在螺纹阀门安装项目中。 (二)钢管焊接安装项目中均综合考虑了成品管件和现场煨制弯管、摔制大小头、挖眼三通。 (三)管道安装项目中,除室内直埋塑料给水管项目中已包括管卡安装外,均不包括管道支架、管卡、托钩等制作与安装以及管道穿墙、楼板套管制作与安装、预留孔洞、堵洞、打洞、凿槽等工作内容,发生时,应按第十章“支架及其他”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四)管道安装项目中,在特殊情况下,如设计要求管道消毒冲洗执行第十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排(雨)水管道包括灌水(闭水)及通球试验工作内容;排水管道不包括止水环、透气帽、消声器本体材料,设计或实际发生时另计材料费。 (五)室内柔性铸铁排水管(机械接口)按带法兰承口的承插式管材考虑。 (六)塑铝稳态管、钢骨架塑料复合管执行塑料管安装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5。 (七)室内直埋塑料给排水(热熔连接)是指敷设于室内地坪下或墙内的塑料给水管段,包括充压隐蔽、水压试验、水冲洗以及地面划线标示等工作内容。 (八)安装带保温层的管道时,可执行相应材质及连接形式的管道安装项目,其人工费乘以系数1.10;管道接头保温执行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其人工费、机械乘以系数2.00。 (九)室外管道碰头项目适用于新建管道与已有水源管道的碰头连接,如已有水源管道已做预留接口,则不执行相应安装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管道安装按室内外、材质、连接形式、规格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铜管、塑料管按公称外径表示,其他管道均按公称直径表示。 二、各类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附件(包括器具组成)及井类所占长度。 三、室内给排水管道与卫生器具连接的分界线: (一)给水管道工程量计算至卫生器具(含附件)前与管道系统连接的第一个连接件(角阀、三通、弯头、管箍等)止。 (二)排水管道工程量自卫生器具出口处的地面或墙面的设计尺寸算起;与地漏连接的排水管道自地面设计尺寸算起,不扣除地漏所占长度。 四、室外各种排水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附件(包括管具组成);检查井以外管道工程量计算执行现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措施项目费执行现行《市政工程》相应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