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钢筋、模板、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及接头灌缝,以及装配式后浇混凝土浇捣共五节。

二、混凝土。

(一)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编制,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项目,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项目,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项目中,仅包含了冲洗搅拌机用水量。

(二)预拌混凝土是指在混凝土厂集中搅拌,用混凝土罐车运输到施工现场并入模的混凝土(圈梁、过梁及构造柱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因施工条件限制不能直接入模的因素),混凝土采用泵送入模时,执行相应高度的泵送混凝土项目,泵送混凝土高度按檐口高度取定。

(三)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考虑,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可以换算,设计要求增加特殊的外加剂另行计算;混凝土高低强度等级浇筑,设置钢丝网时,钢丝网应另行计算。

(四)毛石混凝土,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的20%计算,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五)大体积混凝土进行温度测定和控制时,应根据工程和施工现场的需要,按实际发生且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计算。

(六)独立桩承台基础、独立基础(含柱墩)与筏形基础(满堂基础)按设计的构件类型分别执行相应项目,带形桩承台执行条形基础相应项目,与筏形基础(满堂基础)相连的桩承台执行筏形基础相应项目。

(七)斜柱项目适用于柱竖向中心线与其在水平面投影线的夹角≥70°且<90°的各种截面形状的斜柱。

(八)钢管混凝土柱采用顶升法浇筑混凝土,所增加的措施另行计算。

(九)挡土墙墙体的平均厚度≤300mm时,执行薄壁式挡土墙项目,>300mm时执行重力式挡土墙项目。

(十)斜梁(板)按坡度>10°且≤30°综合考虑;斜梁(板)坡度≤10°的执行梁、板项目;坡度>30°且≤45°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05;坡度>45°且≤60°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10;坡度在60°以上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十一)钢筋桁架楼承板、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执行平板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0。

(十二)混凝土部分关于异形柱(梁)、短肢剪力墙的混凝土定义同模板,计算规则以混凝土部分为准。

(十三)挑檐、天沟壁高度≤400mm,执行挑檐项目;挑檐、天沟壁>400mm,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

(十四)阳台板包括板和梁,不包含阳台栏板及压顶。

(十五)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适用于板缝小于预制板的模数、但需支模才能浇筑的混凝土板缝。

(十六)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浇捣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墙体下部的现浇混凝土翻边执行圈梁项目。

(十七)独立现浇门框执行构造柱项目。

(十八)凸出混凝土柱、梁的线条,并入相应柱、梁构件内;凸出混凝土外墙面、阳台梁、栏板外侧≤300mm的装饰线条,执行扶手、压顶项目;凸出混凝土外墙、梁外侧>300mm的板,按悬挑板考虑。

(十九)混凝土栏板、屋面混凝土女儿墙的高度(含压顶扶手及翻沿)≤1.2m且厚度≤100mm时执行栏板项目;高度>1.2m或厚度>100mm时执行墙项目,压顶扶手及翻沿执行压顶项目。

(二十)现浇挑檐、天沟、雨篷、阳台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悬挑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雨篷或阳台。

(二十一)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m以上按雨篷项目计算,500mm以内按挑檐项目计算。伸出墙外1.5m以上的阳台、雨篷,按梁、板等有关项目计算。

(二十二)外形尺寸体积≤1m3的现浇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体积>1m3的现浇独立池槽及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现浇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项目。

(二十三)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且本节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

(二十四)施工现场预制的小型构件执行本章相应项目,其他预制构件执行装配式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五)拱板是指在垂直方向成弧的板,拱板项目适用于半径≤12m的拱板,半径>12m的拱板执行平板项目。

(二十六)现浇滑模、现浇清水混凝土构件,在执行普通混凝土相应构件项目的基础上,按相关的现浇混凝土调整费项目计算。

三、钢筋。

(一)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和规格以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以及箍筋分别列项,钢筋的品种、规格比例按常规工程设计综合考虑。

(二)现浇构件、预制构件的钢筋制作已综合考虑手工绑扎、电焊焊接在内。

(三)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以外,各类钢筋、铁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等钢筋操作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及施工损耗均已综合在相应项目内。设计另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

(四)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按设计图纸规定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计算,按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项目。如采用其他材料时,另行计算。

(五)现浇构件冷拔钢丝按φ10以内钢筋制安项目执行。

(六)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中,型钢骨架参照装配式定额中相应的项目执行;钢筋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50、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15。

(七)弧形构件钢筋执行钢筋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05。

(八)现浇混凝土小型构件,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费、机械用量乘以系数2.00。

(九)混凝土空心楼板中钢筋网片,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15。

(十)非预应力钢筋未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十二)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形插垫编制,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十三)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综合考虑了一端、两端张拉;锚具按单锚、群锚分别列项,单锚按单孔锚具列入,群锚按3孔列入。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长度大于50m时,应采用分段张拉;用于地面预制构件时,应扣除项目中张拉平台摊销费。

(十四)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指通过焊接或绑扎,将一整幅地下连续墙纵、横各排钢筋按设计间距尺寸制作成一幅整体的钢筋笼,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放不包括钢筋笼制作,钢筋笼制作按现浇钢筋制作安装相应项目执行。若为单片钢筋网,执行钢筋网片项目。

(十五)植筋不包括植入的钢筋制作、化学螺栓,钢筋制作,按钢筋制安相应项目执行,化学螺栓另行计算;使用化学螺栓,应扣除结构胶的消耗量。

(十六)固定预埋铁件(螺栓)所消耗的材料按实计算,执行相应项目。

(十七)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按成品材料考虑;无粘结钢丝(钢绞线)的涂包费在材料中考虑。

四、模板。

(一)本节模板包括现浇混凝土模板、预制混凝土模板、构筑物混凝土模板及爬模等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模板工程。

1.模板按常用的定型钢模板、复合模板、滑升模板、爬升模板,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复合模板考虑。

2.除小构件考虑木支撑外,其余未注明构件均为钢支撑(钢支撑已综合考虑各种支撑体系)。

3.复合模板适用于竹胶、木胶合板等品种的复合板。

4.复合模板、模板板枋材、定型钢模板、钢滑模、钢爬模、支撑方木按摊销编制。定额已综合了租赁材料往返运输所需的人工、机械,实际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5.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是按支模高度(地面支撑点至模底或支模顶)3.6m编制的,支模高度超过3.6m小于8m时,模板支撑超高另行计算。

6.本定额复合模板按5次周转摊销考虑(其中,挡土墙、栏板、雨篷板、阳台板、直形楼梯、扶手压顶按4次周转考虑;异形柱、圆形柱、弧形圈梁、斜板、坡屋面板、拱板、挂板、圆弧雨篷板、圆弧阳台板、天沟挑檐、圆弧形楼梯、螺旋楼梯、小型构件、台阶、场馆看台板按3次周转考虑;薄壳板按2次周转考虑),如由于特殊原因,实际周转次数不同时,发承包双方另行协商。

定额模板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施工损耗)×[1+(周转次数-1)×补损率-(1-补损率)×50%]/周转次数。其中:一次使用量=每100m2构件一次净用量,施工损耗率为5%,补损率复合模板为15%。

7.本定额模板支撑体系按钢管扣件式考虑,如实际采用盘扣式支撑体系,则执行相应定额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5,材料仅对钢支撑及配件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30,其余内容不变。

8.本定额按复合模板考虑,若实际采用塑料模板,塑料模板施工工艺与复合模板基本一致,套用相应构件模板定额项目替换模板材料即可。

9.地下室形成密闭空间之后相应构件模板定额项目人工费调整:模板定额项目包含搭拆两个步骤,搭设模板按照84%计算,拆除模板按照16%计算。如F-01-02-200矩形柱复合模板项目含量应调整为4587.06元/100m2,计算公式为4444.83×16%×1.2+4444.83×84%=4587.06元/100m2。

10.悬挑板伸出墙外500mm以上按雨篷项目计算,500mm以内按挑檐项目计算。伸出墙外1.5m以上的阳台、雨篷,按梁、板有关项目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未注明构件的定义和划分,与现浇混凝土定额项目划分一致。

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满足①支撑高度超过8m,②搭设跨度超过18m,③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④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条件之一的模板支撑系统),需要专家论证按批复的专项方案计算,最高投标限价阶段可以执行脚手架工程满堂承重脚手架定额项目,扣除套用相应构件模板定额项目钢支撑及配件材料费、人工费乘以系数0.75。

3.地下室底板模板执行筏形基础模板定额。

4.圆弧形条形基础,圆弧形部分的模板执行相应基础定额乘以系数1.15。

5.满堂基础下翻构件或其他不能拆模的构件采用砖胎模替代模板时,砖胎模中砌体执行“砌筑工程”砖基础定额;抹灰执行装饰工程抹灰的相应定额。

6.独立桩承台执行独立基础项目;带形桩承台执行条形基础项目;除条形基础(有肋式)钢筋混凝土外的其他形式条形基础均执行条形基础无筋混凝土项目。

7.杯形基础指上部成杯形状的混凝土,杯形在基础顶部,杯口模板采用吊模的施工工艺,高杯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3倍以上时,杯口高度部分执行柱项目,杯口高度以下部分执行独立基础项目。

8.设备基础按块体考虑,单个构件超过20m3的设备基础执行有梁式筏形基础项目;水平截面非矩形的设备基础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5。

9.现浇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墙、梁(不含圈、过梁)、板是按高度3.6m以内编制的。模板支撑高度超过3.6m时,模板支撑超高增加按超过3.6m以上的模板面积计算,执行支撑超高增加定额,支撑超高增加不足1m,按1m计算。如遇斜板面结构时,柱分别按各柱的中心高度为准;墙按分段墙的平均高度为准;框架梁按每跨两端的支座平均高度为准;板(含梁板合计的梁)按高点与低点的平均高度为准。异形柱、梁,是指柱、梁的断面形状为:L形、十字形、T形、Z形等形状的柱、梁。

10.柱竖向中心线与其在水平面投影线的夹角≥70°且<90°的各种截面形状的斜柱模板均执行异型柱项目,柱竖向中心线与其在水平面投影线的夹角<70°的斜柱模板按方案另行计算。

11.柱模板如遇弧形和异形组合时,执行圆柱定额;斜柱、斜墙执行相应定额,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12.型钢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对应的相应项目执行,人工费、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15。

13.独立现浇门框、抱框柱按构造柱模板项目执行。

14.柱帽、柱脚、牛腿模板执行相应柱模板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50,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5。

15.现浇基础梁定额适用于无底模矩形基础梁,有底模时执行现浇梁相应定额;基础梁断面形状为异形有底模时,执行异形梁定额;基础梁为弧形有底模时,执行弧形梁定额;基础梁为无底模的异形或弧形基础梁时,执行相应弧形、异形梁定额,人工费、材料用量乘以系数0.85。

16.斜梁、板按坡度>10°且≤30°综合取定;坡度>30°且≤45°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05;坡度>45°且≤60°时,相应定额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0;坡度>60°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17.弧形梁指沿梁长度在水平方向成弧的梁。弧形梁项目适用于半径≤12m的弧形梁,半径>12m的弧形梁执行矩形梁项目;有梁板中的弧形梁按弧形梁项目执行;梁断面为异形的弧形梁执行弧形梁项目,人工费、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5。

18.拱形梁是指在垂直方向成弧的梁,拱形梁项目适用于半径≤12m的拱形梁,半径>12m的拱形梁执行矩形梁项目;拱板是指在垂直方向成弧的板,拱板项目适用于半径≤12m的拱板,半径>12m的拱板执行平板项目。

19.短肢剪力墙(轻型框剪墙)系短肢剪力墙结构的简称,由墙柱、墙身、墙梁三种构件构成。墙柱即短肢剪力墙,也称边缘构件(又分为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呈“十”“T”“Y”“L”“一”字等形状,柱式配筋。墙身为一般剪力墙。墙柱与墙身相连,还可能形成“工”“[”“Z”字等形状。墙梁处于填充墙大洞口或其他洞口上方,梁式配筋。通常情况下,墙柱、墙身、墙梁厚度(≤300mm)相同,构造上没有明显的区分界限。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的剪力墙执行柱项目;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最大值>4且≤8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项目。

直行墙、短肢剪力墙和异形柱三者之间关系图如图所示(按墙厚0.2m为参考,其余厚度类推)

20.对拉螺栓按照常规周转使用考虑,采用止水螺栓或螺栓一次性摊销时,其用量按对拉螺栓数量乘以系数12.00,并将对拉螺栓材料更换为实际使用的螺栓。

21.柱面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执行墙面螺栓堵眼增加费项目,人工费、机械用量乘以系数0.30;梁面螺栓堵眼增加费执行墙面螺栓堵眼增加费项目,人工费、机械用量乘以系数0.35。

22.爬模定额已包括常规建筑形体的架体系统的设计、拼装、调试费用等,架体系统的场外运输、特殊设计增加费应另行计算。

23.现浇空心板执行平板项目,内模需在空心楼板底模上抗浮固定时,模板增加费用应另行计算。

24.薄壳板指跨度比较大,而板厚比较薄,主要采用弧线模板支撑的板,模板不分简式、球形、双曲形等,均执行薄壳板项目;膜壳板模板执行平板项目,膜壳的安装与连接执行预制构件的相关安装项目。

25.混凝土栏板、屋面混凝土女儿墙的高度(含压顶扶手及翻沿)≤1.2m且厚度≤100mm时执行栏板项目;高度>1.2m或厚度>100mm时执行相应墙项目,压顶扶手及翻沿执行压顶项目。

26.阳台板系指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底板,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底板按梁、板等套取。如一面为弧形且半径≤12m时,执行圆弧形阳台板项目;阳台板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投影面积计算,项目内已考虑高度≤300mm的翻沿,翻沿高度>300mm时,翻沿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

27.雨篷适用于不以柱支撑的结构且雨篷挑出墙面(或梁面)≤1.5m的雨篷。一面为弧形且半径≤12m时,执行圆弧形雨篷项目;工程量以设计图示雨篷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项目内已考虑高度≤300mm翻沿,翻沿高度>300mm时,翻沿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以柱支撑的雨篷,或者虽不以柱支撑,但雨篷挑出墙面(或梁面)>1.5m的雨篷,应按设计尺寸分别计算柱、梁、板、栏板工程量,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28.挑檐壁、天沟壁高度≤400mm,按外挑部分尺寸投影面积执行挑檐、天沟项目;挑檐壁、天沟壁高度>400mm时,超过400mm的部分套取栏板项目。现浇挑檐板、天沟板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29.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是指因设计模数与房间净距不一致出现缝隙需要支底模的部分,模板执行平板项目。压型板未考虑支撑,如需支撑时,另行计算。

30.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单坡直行楼梯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材料、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20;三跑楼梯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材料、机械用量乘以系数0.90;四跑楼梯按相应项目人工费、材料、机械用量乘以系数0.75。剪刀楼梯执行单坡直行楼梯相应系数。

31.地沟项目适用于内截面宽×深≤1200mm×1200mm的各种沟槽,当内截面宽或深>1200mm时分解计算,分别套用相应构件项目。

32.散水模板执行垫层相应项目。

33.凸出混凝土柱、梁、墙面的线条,宽度≤300mm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再按凸出的线条道数执行模板增加费项目;单独窗台板、栏板扶手、墙上的压顶不另计算模板增加费;凸出宽度>300mm的按悬挑板项目执行。

34.外形尺寸体积在1m3以内的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1m3以上的独立池槽及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项目。

35.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且本节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

36.本章节未包括清水混凝土模板项目,如采用饰面清水混凝土模板、装饰清水混凝土模板的,不适用本章节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应另行结合模板材质及专项施工方案综合确认计价方式。

37.后浇带梁、板、墙模板项目按正常施工(≤5个月)考虑,因特殊原因造成的支模期延长,其延长部分执行每增加一个月项目,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8.快易收口钢板网指后浇带或者不同混凝土强度等级之间分隔使用的成品网片。

(三)预制混凝土模板

1.本章中的预制构件均按现场预制考虑,其模板已包含地模的摊销量。

(四)构筑物模板

1.构筑物模板中的组合钢模板、支撑钢管、扣件、底座按租赁编制,定额已包括租赁材料往返运输所需的人工、机械;构筑物模板系统中的钢支撑按摊销编制。

五、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及接头灌缝。

(一)本章中的预制构件均按现场预制考虑。

(二)预制混凝土隔板,执行预制混凝土架空隔热板项目。

六、装配式后浇混凝土浇捣。

(一)装配式构件后浇混凝土浇捣和钢筋制作、安装,执行装配式定额中相应的项目。

(二)后浇混凝土模板消耗量中已包含了伸出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模板的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一)现浇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型钢、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构件内钢筋、螺栓、预埋铁件、张拉孔道所占体积。型钢混凝土中型钢骨架所占体积按(密度)7850kg/m3扣除。

2.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伸入桩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

(1)条形基础:不分有肋式与无肋式均按条形基础项目计算,有肋式条形基础,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度)≤1.2m时,合并计算;肋高>1.2m时,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条形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墙项目计算。

(2)筏形基础:无梁式筏形基础有扩大或角锥柱墩时,并入无梁式筏形基础内计算;有梁式筏形基础梁高(从板面或板底计算,梁高不含板厚)≤1.2m时,基础和梁合并计算,梁高>1.2m时,底板按无梁式筏形基础混凝土项目计算,梁按混凝土墙项目计算。

(3)箱式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

(4)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按不同体积,分别计算;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如同一设备基础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时,应分别计算。

3.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柱高按下列规定确定:

(1)柱基上表面至柱顶之间的高度,其楼层的分界线为各层楼板上表面,其与柱帽的分界线为柱帽下表面;

(2)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高度计算;

(3)构造柱与砌体嵌接部分(马牙槎)并入柱体积内:非通长构造柱高度,自其生根构件(基础、基础圈梁、下部梁、下部板等)的上表面算至其锚固构件(上部梁、上部板等)的下表面;通长构造柱高度自其生根构件的上表面算至柱顶;

(4)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5)钢管混凝土柱以钢管高度按照钢管内径计算;

(6)斜柱按柱截面面积乘以柱中心斜长计算。

4.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墙柱、墙梁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体积内。

(1)墙高:墙基上表面至墙顶之间的高度,与板相交时,内、外墙高度均算至板顶;

(2)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柱边;墙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

(3)挡土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泄水孔所占体积,墙垛及突出墙面部分并入墙体体积内;

(4)大模内置保温板墙、叠合板混凝土复合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内置保温板及各种形式叠合板体积。

5.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梁与柱相交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2)主梁与次梁相交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3)伸入砌体墙内梁头、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4)圈梁与过梁连接者,分别套用圈梁、过梁定额项目,圈梁遇洞口变截面部分并入圈梁体积内。圈梁与构造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构造柱(不含马牙槎)的侧面;过梁长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梁下洞口宽度两端各加250mm计算;

(5)梁顶部与板相交时,梁高算至板顶;梁中部、底部与板相交时,梁高不扣除板厚。

6.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伸入砌体墙内的板头以及屋脊八字相交处的加厚混凝土并入板体积内,其中:

(1)有梁板(包括主、次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2)无梁板包括板与柱帽,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4)复合空心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空心部分)计算;

(5)钢筋桁架楼承板上浇筑混凝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钢筋桁架楼承板所占体积。

(6)板与现浇墙、梁相交时,板尺寸算至墙、梁侧面。

7.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8.飘窗板指建筑物门窗洞口周边凸出外墙面的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伸出外墙部分体积计算,飘窗水平、竖向板均执行飘窗板项目。

9.挂板指水平板面一侧边缘下垂部分的混凝土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10.挑檐、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挑檐、天沟板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11.凸阳台(凸出外墙外侧的阳台)按阳台项目,包括梁、板的体积,按梁板之和计算体积;凹进墙内的阳台,按梁、板分别计算;高度≤300mm的翻沿并入相应项目计算,高度>300mm的翻沿按全高并入栏板项目计算;压顶按压顶项目规则计算。

12.雨篷梁、板,以体积计算,高度≤300mm的栏板并入雨篷体积内计算,栏板高度>300mm时,全高按栏板计算。

13.楼梯:整体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与楼板连接的梁、踏步板、踏步),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14.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5.台阶、场馆看台、地沟、混凝土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地沟不包括垫层体积。

16.二次灌浆按照实际灌注体积计算。

17.构筑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二)预制混凝土。

预制混凝土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体积。

二、钢筋。

(一)现浇、预制构件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中心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钢筋搭接和锚固长度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搭接长度的,不另行计算。定额已考虑因钢筋加工综合开料引起钢筋的损耗率;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应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要求未标明搭接(接头)位置的,按下列规定计算:

1.柱子主筋、剪力墙竖向钢筋驳接按建筑自然层计算一次钢筋搭接或一个钢筋机械接头;

2.φ10以内的长钢筋按每12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3.φ10以外的长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二)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中心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三)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中心线(绞线、丝束)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按增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型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采用镦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四)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锚具安装按套数计算。

(五)当设计要求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时,按数量计算,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六)植筋按个数计算,植入钢筋按外露和植入部分之和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七)型钢混凝土结构中,结构钢筋需穿过型钢时采用钢筋端头与型钢固定或型钢钻孔钢筋穿过型钢,按照采用方式不同分别执行相应项目,箍筋、主筋、套筒与型钢焊接工程量按焊接接头个数计算,型钢柱(梁)钻孔工程量按钻孔个数计算。

(八)钢筋网片按钢筋网面积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按设计图示钢筋中心线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灌注桩允许超灌长度内的钢筋应并入钢筋笼计算。

(九)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十)劲性骨架节点现场焊接工程量区分不同节点类型,以“个”计算。

(十一)抗震支座定位钢板、锚固钢筋按预埋铁件制作、安装以质量计算。

三、模板。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2.相应构件模板每超高超过1m,模板超高工程量计算规则:

(1)梁、板(水平构件)模板支撑超高的工程量计算如下式:

超高次数=(支模高度-3.6)÷1(遇小数进为1,不足1按1计算)

超高工程量(m2)=超高构件的全部模板面积×超高次数

(2)柱、墙(竖直构件)模板支撑超高的工程量计算如下式:

超高次数分段计算:自高度>3.60m,第一个1m为超高1次,第二个1m为超高2次,依次类推不足1m,按1m计算。

超高工程量(m2)=(相应模板面积×超高次数)

如,柱截面尺寸800mm×800mm,柱支撑高度5.0m,则柱模板超高工程量=0.8×1.0×4+0.8×0.4×4×2=5.76m2。

2.基础:

(1)条形基础是指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度)≤1.2m的基础;肋高>1.2m时,基础底板模板按无肋条形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模板按混凝土墙项目计算;

(2)独立基础:高度从垫层上表面计算到柱基上表面;

(3)筏形基础:无梁式筏形基础有扩大或角锥形柱墩时,并入无梁式筏形基础内计算,有梁式筏形基础梁高(从板面或板底计算,梁高不含板厚)≤1.2m时,基础和梁合并计算,梁高>1.2m时,底板按无梁式筏形基础模板项目计算,梁按混凝土墙模板项目计算。箱式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筏形基础、柱、墙、梁、板的有关规定计算;

(4)设备基础按模板接触面计算;

(5)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套孔按不同深度以数量计算。

3.现浇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柱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1)柱高从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或柱顶上表面,无梁板柱算至柱帽下表面。

(2)依附于柱上的牛腿模板面积并入柱模板计算,执行相应柱的模板定额。

(3)构造柱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带马牙槎构造柱的槎接部分按槎接宽度乘以柱高计算。

4.有梁板及平板的区分同混凝土部分说明,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5.梁:梁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6.墙、电梯井壁:墙、电梯井壁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洞侧壁面积并入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侧壁面积亦不计算。

(1)外墙八字脚处及暗梁、暗柱模板并入墙模板内计算。

(2)凸出墙面的柱、梁按相应的柱、梁定额执行。

(3)外墙梁侧立面与墙面在同一垂直面时,高度自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外墙梁侧立面与墙面不在同一垂直面时,高度自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梁下表面;内墙高度自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楼板或梁下表面。

(4)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柱边;墙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墙与板连接时板算至墙侧;与剪力墙平齐的暗梁、暗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柱、墙、梁、板、栏板相互连接的重叠部分,应扣除重叠部分的模板面积。

7.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以面积计算,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洞侧壁面积并入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侧壁面积亦不计算。

(1)有梁板按梁及板的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合并计算。有梁板中的弧形梁,模板高度自梁底算至板底,弧形梁底模板并入弧形梁内执行弧形梁定额,板执行有梁板定额。

(2)柱帽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并入无梁板工程量内计算。

(3)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划分。

(4)现浇混凝土雨篷、阳台、挑檐、天沟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项目内已考虑高度≤300mm翻沿,翻沿高度>300mm时,翻沿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

8.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按墙面、柱面、梁面模板接触面积计算。

9.现浇混凝土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连接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伸入部分亦不增加。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10.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面积: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

11.场馆看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凸出混凝土柱、梁、墙面的线条模板增加费以突出棱线的道数按长度计算,圆弧形线条乘以系数1.20。

13.板或拱形结构的支模高度按板顶平均高度计算。

14.爬模工程量按照爬升设备模板系统与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15.混凝土地沟按模板与混凝土的实际接触面积计算。

16.悬挑梁的长度按悬挑支撑物的外边线以外计算。

17.后浇带支撑增加费按后浇带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8.快易收口钢板网按实际铺设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二)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

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地模不计算接触面积。

(三)构筑物模板。

构筑物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外,区分构件类别,按混凝土实体项目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1.池类:池底、池壁区分不同形状、模板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池盖区分无梁、有肋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球形池盖按混凝土体积计算;池内立柱区分模板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池内坑槽、壁基梁均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2.井类:井底、井壁区分不同形状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3.贮仓:区分不同构件及形状按混凝土体积计算;筒仓壁按滑模施工区分不同内径按混凝土体积计算。

四、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及接头灌缝。

(一)预制混凝土构件现场运输及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均按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

五、装配式后浇混凝土浇捣。

(一)装配式构件后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后浇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伸出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咬合部分的模板面积不增加计算。不扣除后浇混凝土墙板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孔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的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