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五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屋面工程、防水工程及其他共两节。 二、本章中瓦屋面、玻璃采光顶、卷材防水、沥青砂浆填缝、变形缝盖板、止水带等项目根据国家、行业或《海南省建筑工程防水技术标准》(DBJ46-048-2018)编制,设计规格与定额规格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机械不变;屋面保温等项目执行本定额“保温、隔热、防腐工程”相应项目,找平层等项目执行本定额“楼地面装饰工程”相应项目。 三、屋面工程。 (一)黏土瓦若穿铁丝钉圆钉,人工费乘以系数1.35,增加镀锌低碳钢丝(22#)3.5kg,圆钉2.5kg;若用挂瓦条,人工费乘以系数1.13,增加挂瓦条(尺寸25mm×30mm)300.3m,圆钉2.5kg。 (二)普通粘土瓦屋里不含钢木结构,钢木结构应另行计算。 (三)琉璃瓦屋面如使用琉璃盾瓦者,每10m长的脊瓦长度,每一面增加盾瓦50片,其他不变。 (四)金属板屋面执行相对应的装配式定额。 (五)25%<坡度≤45%及人字形、锯齿形、弧形等不规则瓦屋面,人工费乘以系数1.30;坡度>45%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43。 (六)膜结构屋面的钢支柱、锚固支座混凝土基础等执行其他章节相应项目。 四、防水工程及其他。 (一)防水。 1.卷材防水根据与基层粘结(或固定)不同的施工工艺分热熔法、冷粘法、自粘铺贴、湿铺法、预铺法、焊接法和机械固定法按单层防水卷材分别计价。 2.平(屋)面以坡度≤15%为准,15%<坡度≤25%的,按相应项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18;25%<坡度≤45%及人字形、锯齿形、弧形等不规则屋面或平面,人工费乘以系数1.30;坡度>45%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43。 3.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及防水砂浆,以平面和立面列项,实际施工地沟、设备基础等零星部位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43;单个房间楼地面面积≤8m2时,人工费乘以系数1.30。 4.卷材防水附加层套用卷材防水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43。 5.立面是以直形为依据编制的,弧形者,相应项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18。 6.冷粘法按满铺编制的,点、条铺粘者按其相应项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0.91,黏合剂用量乘以系数0.70。 7.刚性防水水泥砂浆内掺防水粉、防水剂项目,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掺和剂及其含量可以换算,人工不变。 8.刚性防水层项目未包括分格缝填缝工料。 9.刚性防水层如使用钢筋网,钢筋网制作安装执行其他章节相应项目。 10.如采用自防水混凝土时,按设计要求混凝土需加入防水外加剂,应按设计要求将防水外加剂费用并入预拌混凝土价格内。 11.铺贴防水卷材或涂刷防水涂料的阴阳角部位做成圆弧状或进行倒角处理时,执行本章节“水泥砂浆圆弧、倒角”项目。 (二)屋面排水。 1.水落管、水口、水斗均按材料成品、现场安装考虑。 2.铁皮屋面及铁皮排水项目内已包括铁皮咬口和搭接的工料。 (三)变形缝与止水带。 变形缝、止水带、钢板盖缝、橡胶板盖缝项目,设计断面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和机械不变。 1.变形缝嵌填缝项目中,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设计断面取定为30mm×20mm;油浸木丝板取定为150mm×25mm;其他填料取定为150mm×30mm。 2.变形缝盖板,木板盖板断面取定为200mm×25mm,铝合金盖板厚度取定为1mm;不锈钢厚度取定为1mm。铝合金盖板和不锈钢盖板材料展开宽度平面按590mm,立面按500mm编制。 3.钢板(紫铜板)止水带展开宽度为450mm,氯丁橡胶宽度为300mm,涂刷式氯丁胶粘玻璃止水片宽度为350mm,其他均为150mm×30m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屋面工程。 (一)各种屋面和型材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小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占面积,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 (二)西班牙瓦、瓷质波形瓦、彩色混凝土瓦、琉璃瓦等屋面的正斜脊瓦、檐口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三)琉璃瓦屋面设计要求安装的勾头(卷尾)或博古(宝顶)及花格等时,按个另计。 (四)玻璃采光顶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面积≤0.3m2孔洞所占面积。 (五)膜结构屋面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本定额膜材料含量不满足设计说明要求时,可以调整含量。 (六)刚性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等所占面积。 二、防水工程及其他。 (一)防水。 1.屋面防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斜屋面按斜面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等所占面积,上翻部分也不另计算;屋面的女儿墙、伸缩缝和天窗等处的弯起部分,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弯起部分≤300mm时,计入平面工程量内,弯起部分>300mm时,计入立面工程量内;设计无规定时,伸缩缝、女儿墙、天窗的弯起部分按500mm计算,计入立面工程量内。 2.楼地面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主墙间净面积计算,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单个面积>0.3m2的柱、垛、烟囱和孔洞等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交接处,上翻高度≤300mm时,按展开面积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计算,高度>3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3.墙基防水、防潮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墙体净长度乘以宽度,以面积计算。 4.墙的立面防水、防潮层,无论内墙、外墙,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5.基础底板的防水、防潮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桩头所占面积。地沟、设备基础处防水按展开面积计算,均计入平面工程量,执行相应规定。 6.桩头防水按桩头的数量以“个”计算。 7.屋面、楼地面及墙面、基础底板等,其防水搭接、拼缝、压边、留槎用量已综合考虑,不另行计算,卷材防水附加层按设计铺贴尺寸以面积计算。 8.屋面分格缝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9.水泥砂浆圆弧、倒角以长度计算。 (二)屋面排水。 1.落水管、镀锌铁皮天沟、檐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檐口至室外散水上表面的垂直距离计算。 2.水斗、下水口、雨水口、弯头、短管等,均以设计数量计算。 3.种植屋面排水按设计尺寸以铺设排水层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屋面小气窗、斜沟和脊瓦等所占面积,以及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的出檐部分也不增加。 4.屋面检查孔盖板以设计数量计算。 5.屋面风帽执行装配式定额有关项目计算。 6.屋面水簸箕按材质执行本定额有关章节相应零星(小型)构件项目计算。 (三)变形缝与止水带。 变形缝(嵌填缝与盖板)与止水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设计盖板材料与本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人工和机械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