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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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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抹灰、墙面块料面层、柱面镶贴块料、镶贴零星块料、墙饰面、柱饰面、隔墙、隔断共七节。 二、本章节定额中凡涉及砂浆的厚度、种类、配合比及装饰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间距等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规定调整。 三、本章定额中所用砂浆均为现拌砂浆,按本定额总说明调整。 四、抹灰。 (一)墙面一般抹灰定额项目,除定额另有说明外均按厚度20mm、三遍抹灰取定考虑。设计抹灰厚度、遍数、配合比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按以下规则调整: 1.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每增减1mm相应定额调整; 2.当抹灰遍数增加一遍时,定额乘以系数1.2;当抹灰遍数减少一遍时,则定额乘以系数0.8。 3.抹灰项目中砂浆配合比与设计不同者,按设计要求调整。 (二)抹灰内外附墙柱、梁面的抹灰,不论柱、梁面与墙相平或凸凹,均并入墙面计算。 (三)零星抹灰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飘窗板、空调搁板、池槽、内空截面面积0.4m2以内的地沟、花坛、高度在300mm以下的栏板及0.5m2以内的其他各种零星抹灰。 (四)高度超过300mm的栏板套用墙面抹灰定额。 五、圆弧形、锯齿形、异形等不规则墙面的抹灰及镶贴块料,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15计算。 六、门窗洞口侧壁、腰线镶贴块料,套用零星块料面层相应项目。 七、墙柱面块料面层均未包括抹灰底层,如设计有要求时可分别套用相应的抹灰底层项目。 八、零星抹灰和零星镶贴块料面层项目适用于单体面积在0.5m2以内的抹灰和块料面层。 九、干挂石材骨架及干挂陶瓷砖骨架均按钢骨架项目执行。干挂骨架预埋件已含在骨架项目中。 十、干挂石材骨架及干挂陶瓷砖骨架的含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人工费不变。 十一、弧形墙、柱、梁等抹灰、块料面层按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0,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2。 十二、砖墙中的钢筋混凝土梁、柱侧面抹灰面积>0.5m2的并入相应墙面项目执行,面积≤0.5m2的按零星抹灰项目执行。 十三、块料面层。 (一)镶贴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线项目执行。 (二)镶贴面砖项目,面砖消耗量分别按缝宽5mm和10mm考虑,如灰缝宽度与定额取定不同者,其块料及灰缝材料按实调整。 (三)块料面层缝宽≤5mm的为密缝镶贴,缝宽>5mm的为疏缝镶贴。 (四)除已列有挂贴石材柱帽、柱墩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帽、柱墩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帽或者柱墩另增人工:抹灰36.25元,块料55.1元,饰面72.5元。 (五)设计要求的石材、瓷砖等块料的倒角、磨边、背胶费用另计。石材需要做表面防护处理的费用另计。 (六)墙面块料面层的擦缝处理按使用白水泥考虑,当设计采用其他材质擦缝的,可按设计要求进行替换,但人工费不变。 (七)块料面层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天沟、窗台板、遮阳板、过人洞、池槽、花坛、门窗套、挑檐、腰线、竖横线条以及0.5m2以内的其他各种零星项目。 (八)“零星加工”为现场施工时对饰面材料二次切割、打磨等,以便于施工或安装。 (九)墙面块料面层的美缝处理,可参考套用其他章节的美缝定额。 十四、墙、柱饰面。 (一)木装饰面层、隔墙、隔断项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 (二)木饰面板按成品饰面板到现场成品安装考虑。 (三)隔墙、隔断所用的轻钢、铝合金、型钢龙骨规格型号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四)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间距300mm×300mm,如设计为单向时,人工费、材料用量乘以系数0.55。 (五)木龙骨截面按30mm×40mm考虑,如设计使用木龙骨规格与定额不同时,木龙骨按实际使用的规格进行含量和价格的换算,其他不变。 (六)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防腐、防虫处理,如设计要求时,应按相应项目执行。 (七)现场加工的弧形墙饰面按墙面相应定额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5,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非现场加工的弧形饰面仅人工费乘以系数1.15,非现场加工的弧形饰面材料用量不调整。 (八)饰面、隔断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条),如设计有要求的,应按相应定额执行。 十五、半玻璃隔断(隔墙)是指上部为玻璃隔断,下部为其他墙体,应分别套用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抹灰。 (一)内墙面、墙裙的长度以主墙间的图示净长计算,墙面高度按室内地面至天棚底面图示净高计算,墙面抹灰面积应扣除墙裙抹灰面积,如墙面和墙裙抹灰种类相同者,工程量合并计算。 (二)内墙面抹灰、墙裙抹灰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踢脚线、装饰线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空圈、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附墙柱、墙垛、附墙烟囱的侧面抹灰并入墙面、墙裙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三)外墙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墙面和墙裙抹灰种类相同者应合并计算)和单个0.3m2以外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装饰线以及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且门窗洞口和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附墙柱、梁,垛侧面抹灰面积应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四)独立柱、圈(过)梁面抹灰按图示区域以面积计算。 (五)栏板(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0以m2计算。外侧与内侧抹灰砂浆不同时,各乘以系数1.10计算。 (六)零星项目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二、块料面层。 (一)墙面的块料镶贴面层按镶贴图示区域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面积。 (二)独立柱、梁面镶贴块料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三)挂贴石材零星项目中柱墩、柱帽按圆弧形成品考虑的,按其圆的最大外径以周长计算;除前面所述的柱帽、柱墩外,其余镶贴块料柱墩、柱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三、墙、柱(梁)饰面。 (一)女儿墙与阳台栏板的镶贴块料工程量以展开面积计算。 (二)墙柱面饰面龙骨、基层、面层墙饰面项目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面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以上的孔洞所占面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亦不增加。 (三)GRG纤维石膏造型板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立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四)柱饰面的龙骨、基层、面层按设计图示饰面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当柱帽、柱墩饰面与柱体饰面相同时并入相应柱身饰面工程量;若不相同时柱墩高度≤200mm时按踢脚线计算,高度>200mm按柱面饰面计算;当柱帽高度≤200mm时按线条计算,高度>200mm按柱面饰面计算。 四、隔断。 (一)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同材质的浴厕门面积并入计算。 (二)隔断的不锈钢边框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三)全玻璃隔断如有加强肋,肋玻璃工程量并入隔断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