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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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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 本章包括各类现浇混凝土建筑物模板项目,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中的模板工程。 15.1.2 本章现浇混凝土建筑物模板子目按木模板编制。木模板子目采用涂胶建筑模板(红板)1830×915×15编制,模板的材料规格、类型与经审批的施工方案不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调整。子目中所列建筑模板、松枋、对拉螺栓等材料按周转摊销编制,消耗量为周转摊销量。 15.1.3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墙、板的模板子目按支模高度小于或等于3.60m编制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的支模高度大于3.60m时,相应模板子目中的人工费、松杂枋板材(周转材)消耗量乘以系数1.20;支模高度大于6m时,相应模板子目中的人工费、松杂枋板材(周转材)消耗量乘以系数1.30。 15.1.4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梁(板)的支模高度指地坪面至梁(板)底面或下层梁(楼板)顶面至上层梁(楼板)底面的距离。各构件支模高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柱、斜梁、斜(拱)板支模高度按平均高度确定;柱分别按各柱的中心高度为准;墙按分段墙的平均高度为准;框架梁按每跨两端的支座平均高度为准;板按最高点与最低点的平均高度为准。 2 高、低跨相交接分界处的钢筋混凝土柱,其支模高度应按高跨计算。 15.1.5 模板施工如采用止水对拉螺栓时,应扣除相应子目中的对拉螺栓消耗量,按止水螺栓的重量执行本标准中预埋铁件子目另行计算。 15.1.6 本章不包括清水混凝土模板子目(普通清水混凝土、饰面清水混凝土、装饰清水混凝土、彩色清水混凝土),发生时应另行结合模板材质及专项施工方案综合确定计价方式。 15.1.7 建筑物地下室(不含半地下室、基坑内)的墙、柱、梁、板模板工程应按相应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15,建筑模板的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15.1.8 现浇混凝土建筑物模板子目的计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浇混凝土建筑物梁(基础梁、过梁除外)、板和楼梯的模板工程按模板和模板支撑架分别编制子目,工作范围以主楞为界,主楞以上的模板面板、次楞木方、对拉螺栓等为模板工作范围,主楞以下(含主楞及支撑架等)为模板支撑架工作范围。 2 梁、板和楼梯的模板支撑架子目按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分别编制梁、板、楼梯模板支撑架搭拆和模板支撑架使用子目。设计要求不同时,应调整钢管支架类型及相应单价,人工费不变。 3 正八边形柱、工字型柱、十字型柱、T形柱应按异形柱模板执行;L型柱、构造柱应按矩形柱模板执行。 4 连梁模板应按梁模板相应子目执行。 5 混凝土女儿墙高度大于1.20m时,应执行相应墙子目,小于或等于1.20m时应执行栏板子目。 6 混凝土柱、墙偏离垂直方向大于11°时,应按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20执行,偏离垂直方向大于26°时,应按相应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执行。混凝土梁、板的斜度或坡度大于11°时,应分别执行斜梁、斜板的相应子目。 7 外形体积在小于或等于1m3的独立池槽和花池、单个构件体积在小于或等于0.10m3且未单列子目的混凝土构件按小型构件模板子目执行,外形体积大于1m3的独立池槽和花池应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子目。 8 阶梯教室、场馆看台板模板,应执行台阶模板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05,建筑模板消耗量乘以系数1.05。 9 架空式混凝土台阶应按现浇楼梯子目执行。 10 坡道模板应执行台阶模板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0.80。 11 除另有规定外,混凝土竖向构件(板边反檐)支模板超出板面高度小于或等于600mm时,应按反檐计算;高度大于600mm且小于或等于1000mm时,应按栏板计算;高度大于1000mm时,应按墙计算。 12 除另有规定外,水平悬挑构件伸出构件外小于或等于200mm时,应并入相应构件计算;伸出构件外大于200mm且小于或等于800mm时,应按挑檐计算;伸出构件外大于800mm且小于或等于1500mm时,应按阳台、雨篷计算,伸出构件外大于1500mm时,应并入楼板计算。 13 现浇飘窗板、空调板应执行挑檐子目,散水模板应执行垫层子目。 14 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如单跑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层直上直下、无休息平台)应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1.20;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二个休息平台)应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90;四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应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5。 15 水平安全兜网是指挂在模板支撑架或钢结构构件上防坠落的安全防护网。水平安全兜网按周转使用3次考虑,与实际方案不同时,应调整材料消耗量,人工费不变。 15.1.9 混凝土加固工程模板应按本章中相应子目执行,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固定模板的螺杆、植筋等措施不另行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