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 工程量计算规则

 


9.2.1 天棚抹灰子目的工程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棚基层处理及抹灰,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应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面积;带梁天棚,梁底及梁侧抹灰面积,应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 阳台底面(包括悬臂梁)抹灰,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应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内;阳台侧面抹灰应按外墙抹灰相应子目计算。

3 雨棚底面(包括悬臂梁)和雨棚侧面抹灰,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天棚抹灰面积计算;雨棚顶面抹灰应按楼地面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4 板式楼梯底板面抹灰应以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面抹灰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 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基层处理及抹灰,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2.2 天棚吊顶子目的工程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棚龙骨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应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应扣除单个面积大于0.30m2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斜面龙骨应按斜面积计算。

2 石膏板类天棚吊顶、矿棉板类天棚吊顶、金属板(网)天棚吊顶的基层或面层均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铺面积计算,不应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应扣除单个面积大于0.30m2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3 格栅吊顶、方通吊顶、挂片(垂片)吊顶、藤条造型悬挂吊顶、织物软雕吊顶、GRG饰面板(成品)吊顶,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 吊筒吊顶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最大外围水平投影尺寸的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9.2.3 采光天棚、雨棚子目的工程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光天棚、雨棚骨架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重量以吨计算,骨架连接件及各类螺栓的重量不予计算。骨架为铝合金及钢骨架混合设置时,应按各自相应图示尺寸的重量分别计算工程量。

2 采光天棚、雨棚面板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 采光天棚、雨棚的铝板包边收口条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9.2.4 天棚其他构造子目的工程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棚灯片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 灯槽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框外围水平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 成品检修口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 天棚面开孔应按现场实际开孔数量以个计算。

5 格栅灯带开孔应按设计图示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6 天棚保温吸音层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 天棚工程中的反向支撑、转换层、永久性马道等型钢骨架和钢构件,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重量以吨计算。

8 多层基层板之间满刷的白乳胶应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