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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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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说明 1.1.1 本章包括探测器、按钮、声光报警器、警铃、空气采样型探测器、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消防广播(扬声器)、模块(接口)等项目的安装。 1.1.2 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施工技术、施工机械、标准仪器的准备及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安装位置的清理; 2 设备、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测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3 校线(含机内)、接线和本体调试。 1.1.3 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与安装; 2 构件加工、制作; 3 电机检查、接线及调试; 4 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 5 CRT彩色显示装置安装; 6 电话分线箱安装。 1.1.4 其他说明: 1 探测器安装包括探头、探头支架、底座及本体调试、对中; 2 线形探测器子目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应执行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3 多功能探头、防爆探头执行感烟探测器子目; 4 控制模块(接口)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亦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消防用各种模块的安装均执行控制模块安装子目,材料不同时可换算; 5 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起/停按钮等。按钮安装均按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考虑,执行时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若按钮与电话插孔合为一体,则按钮安装子目的人工费乘以系数1.15; 6 本章子目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考虑的;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子目; 7 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安装子目中不包括消防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内容。消防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内容执行第四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子目; 8 消防巡检执行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子目; 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1 探测器安装: 1 感烟、感温探测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及位置,以“只”计算; 2 红外线探测器以“对”计算。成对使用的,计算时一对为两只; 3 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及位置,以“只”计算; 4 线形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以“m”计算。 1.2.2 按钮不分安装方式,以“只”计算。 1.2.3 声光报警器、警铃安装、空气采样型探测器安装、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安装,以“只”计算。 1.2.4 消防广播(扬声器)安装: 1 吸顶扬声器,以“只”计算; 2 壁挂式音箱安装、广播分配器安装,以“台”计算。 1.2.5 模块(接口)安装: 1 控制模块(接口)不分安装方式,按输出数量以“个”计算; 2 报警模块(接口)不起控制作用,只起监视、报警作用,不分安装方式,以“个”计算。 1.2.6 报警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区分不同点数、安装方式,以“台”计算。子目中的“点”指区域报警控制器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1.2.7 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主机,区分不同点数,以“台”计算。子目中的“点”指联动控制器或控制主机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1.2.8 远程控制器按其控制回路数,以“台”计算。 1.2.9 消防广播及电话主机(柜)安装: 1 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以“台”计算; 2 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计算; 3 电话交换机“门”数不同,以“台”计算。 1.2.10 火灾报警控制微机以“台”计算。 1.2.11 消防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以“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