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电气调整试验

 


10.1 说明

10.1.1 本章包括保安电源、电力变压器、母线、保护装置、自动投入装置、输配电装置、事故照明自动切换、硅整流设备、可控硅整流装置、直流电动机负载、交流异步电动机负载、交流同步电动机负载、交流变频调速电动机负载、电动机组及联锁装置、10kV开闭所成套装置、箱式变电站、接地等系统调试。

10.1.2 本章子目不包括由于设备元件质量低劣对调试工效的影响,实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0.1.3 各项调试子目的内容均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和整理、编写调试报告等附属工作。

10.1.4 电力变压器系统调试

1 电力变压器有“带负荷调整装置”的调试时,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12,包括就地、远动调整装置的调整。干式变压器调试按相应容量变压器调试子目人工费和机械消耗量乘以0.80;

2 变压器系统调试子目包括变压器本体和高、低压侧开关、保护和控制回路,但未包括特殊保护装置和接地网的调试,执行专项调试子目;

3 单相变压器如带一台备用变压器时(只按一个系统考虑),人工费和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10.1.5 母线系统调试子目适用于高低压配电装置母线及电磁站母线,不适用于动力配电箱母线,动力配电箱至电动机的母线已综合考虑在电动机调试子目内。

10.1.6 备用电源自动装置适用于变电站内高低压侧单母线分段系统,双母线分段系统在原子目基础上,人工费和材料费乘以系数1.80。

10.1.7 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

1 送配电调试子目适用于10kV以下送配电回路的系统调试,如从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但从配电箱至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已包括在电动机的系统调试子目之内;

2 供电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线路绝缘测试及其一回或二回线路中所有断路器、继电保护、测量仪表的试验等全套调试工作;

3 一般仪表(如电压表、电流表)、保护互感器的试验均包括在相应的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内;计量用仪表、互感器的校验由供电部门统一进行,费用计取按相应规定;

4 移动式电器和以插座连接的家电设备业经厂家调试合格、不需要用户自调的设备均不应计算调试费用。

10.1.8 电动机调试

1 微型电动机指额定功率在0.75kW以下的电动机,不分类别,执行微电动机调试子目;

2 电动机调试分普通小型直流、可控硅调速直流、普通交流同步、普通交流异步、变频交流异步、微型电机等。普通交流异步电动机包括除变频调速以外的各类交流异步电动机;

3 电动机组及联锁装置调试适用于同一工业生产线上为完成一定工艺要求、动作相互关联的多台电动机组及连锁装置。

10.1.9 双电源箱切换装置调试,执行事故照明自动切换系统调试子目,人工费、机械消耗量乘以系数0.20。双电源箱切换装置调试与1kV以下交流供电系统调试不可同时计取。

10.1.10 电气系统调整所需电力消耗已包括在子目内,不得另行计算。但大型电动机的联合起动调试,不包括试验用的蒸汽、电力和其它动力能源消耗及变压器的空载试运转电力消耗,可另行计算。(大型电机指单台自重30t以上的电机)

10.1.11 开关柜和电缆试验已计入“送配电系统调试”子目内,不另计算;为电动机供电的电缆和开关柜的试验则包括在“电动机系统调试”子目内;用于高层建筑竖向配电的密集母线槽的调试含于“送配电系统调试”中,配电柜间连接的密集母线槽调试含于配电系统“母线调试”中,变压器出线密集母线槽的调试则含于变压器调试中。均不单独计算。

10.1.12 10kV开闭所成套装置系统调试包括开闭所配电装置内所有回路设备的单体及分系统调试工作。

10.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0.2.1 保安电源系统调试按照安装的保安电源,以“台”计算。

10.2.2 变压器系统调试,以“系统”计算。

10.2.3 母线系统调试区分电压等级,以“段”计算。对于常用的单母线分段方式,各段母线之间有母联开关连接。

10.2.4 保护装置调试,均以构成一个保护回路为一套,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1 变压器保护调试,按设计的变压器,以“套(台)”计算;

2 母线保护调试,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母线条数,以“套(台)”计算;

3 线路保护调试,按设计规定所保护的进出线回路数,以“套(台)”计算;

4 小电流接地保护调试,按照装设该保护装置的套数,以“套(台)”计算。

10.2.5 自动投入调试装置调试,均包括继电器、仪表等元件本身和二次回路的调整试验,具体规定如下:

1 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按照连锁机构的个数计算自动投入装置的系统工程量。自动投入的两条互为备用的线路或者两台变压器,按照两个系统计算工程量。备用电动机自动投入装置亦按此规定计算;

2 线路自动重合闸调试系统,按采用自动重合闸装置的线路自动断路器的台数计算系统数,适用于电气型或机械型;双侧电源自动重合闸是按同期考虑的。

10.2.6 送配电装置系统调试以“系统”计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按工程中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断路器数量作为系统数量。一个单位工程至少要计算一个回路的供电系统调试。

1 脱扣器额定电流(而非框架电流)大等于100A的断路器;

2 并非变压器高、低压侧断路器及电动机控制箱、柜内断路器;

3 并非仅起到检修隔离作用、设计不起保护作用的断路器。

10.2.7 事故照明切换装置调试,按设计能完成交直流切换的一套装置为一个调试系统,以“系统”计算。

10.2.8 可控硅直流电动机调试以“台”计算,内容包括变频装置和直流电动机控制回路两个部分的调试。工程量按电动机数量计算。

10.2.9 电动机的调试,区分电动机的起动方式、电压等级、功率等,以“台”计算。

10.2.10 10kV开闭所成套装置系统调试,按照开关间隔单元的数量,以“座”计算。

10.2.11 箱式变电站系统调试,按照变压器容量,以“座”计算。

10.2.12 接地系统测试

1 接地网调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系统”计算。一般的发电厂或变电站连为一体的母网,按一个系统计算;自成母网不与厂区母网相连的独立接地网,另按一个系统计算。大型建筑群各有自己的接地网(接地电阻值设计有要求),虽然在最后也将各接地网联在一起,但应按各自的接地网计算,不能作为一个网,具体应按接地网的试验情况而定;

2 独立接地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组”计算。如一台柱上变压器有一个独立的接地装置,即按一组计算;

3 避雷针接地电阻的测定,每一避雷针均有单独接地网(包括独立的避雷针、烟囱避雷针等)时,均按一组计算;

4 接地网是由多根接地极组成的,接地网试验子目包括其中的接地极,不得另计接地极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