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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综合辅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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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说明 4.1.1 本章包括无损探伤检测、预热、后热及热处理、局部开卷与平直、现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金属构件运输等项目。 4.1.2 本标准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被检工件的退磁; 2 焊接工艺评定; 3 产品焊接评定。 4.1.3 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 1 液化气预热与后热按板材不同厚度分别列项计算; 2 液化气预热与后热器具制作,当设备容积大于300m³时,执行球形罐的相应子目; 3 设备和球形罐的整体热处理,应分别执行相应子目。 4.1.4 卷板开卷与平直项目的计算,除实际净用量外,还包括标准规定的制作损耗量。 4.1.5 现场组装平台是按摊销量计入项目的,主要材料以按15次周转使用计算;平台面积每增减10m²时,应按最近的子目进行调整。 4.1.6 金属构件运输 1 构件场外运输子目适用于由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或构件堆放场地的运输。子目消耗量综合考虑了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修改。构件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过路过桥费、保险费、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及拓宽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等,应另行处理; 2 构件二次运输子目适用于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造成施工材料、设备等不能一次进场,需经停第三地(除工地仓库及材料供货仓库以外)倒运进施工现场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发生时执行二次运输子目。 4.2 工程量计算规则 4.2.1 无损探伤检验 1 X(γ)射线焊缝无损探伤,区别不同板厚,以“张”计算;计算工程量时,按设计规定的探伤焊缝总长度除以取定的有效长“250”计算出拍片张数。 2 超声波、磁粉、渗透对金属板材面探伤,按板材面积以“m2”计算;对金属板材周边和焊缝的探伤,按探伤的焊缝长度以“m”计算。 3 光谱分析按不同类别,以“点”计算。 4.2.2 预热、后热与整体热处理 1 焊缝预热及后热,根据钢板厚度按实际预热及后热焊缝长度以“m”计算; 2 液化气焊缝预热及后热器具制作,按设备类型和容积“台”计算; 3 电加热片预热及后热,按板材厚度“m”焊缝计算; 4 焊后局部热处理,按设备板材厚度以“m”焊缝计算; 5 设备整体热处理,按设备重量以“t”计算; 6 球形罐整体热处理,按不同形式和设备容积以“台”计算; 4.2.3 钢卷板开卷与平直,按不同钢板厚度以“t”计算。 4.2.4 场组装平台铺设与拆除,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搭设方式和平台面积以“座”计算。 4.2.5 金属构件运输,按运输距离以“t”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