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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机械量监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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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说明 3.1.1 本章包括测厚测宽装置,旋转机械监测装置,称重装置,皮带秤及皮带打滑跑偏检测,称重装置及电子皮带秤标定。 3.1.2 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仪表支架、支座、台座制作与安装; 2 标定用砝码、链码的租用、运输、挂码和实物标定的物源准备、堆场工作。 3.2 工程量计算规则 3.2.1 测厚测宽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3.2.2 旋转机械监测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3.2.3 称重装置 1 称重传感器,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2 称重显示装置、可编程称重控制装置,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3.2.4 皮带秤及皮带打滑、跑偏检测,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3.2.5 称重装置及电子皮带秤标定,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次/套”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