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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仪表盘、箱、柜及附件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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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说明 9.1.1 本章内容包括各种仪表盘、柜箱、盒安装,盘柜附件、元件安装与制作,盘、柜校接线。 9.1.2 盘上安装元件、部件应计安装工程量。随盘成套的元件、部件已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9.1.3 子目所列校线项目是为成套仪表盘校线设置的,不适用接线箱、组(插)件箱、计算机机、柜检查接线。由外部电缆进入箱、柜端子板校接线的工作执行本册相应子目。 9.1.4 控制室内空调安装、室内照明按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9.1.5 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支架制作和安装; 2 盘、箱、柜底座制作和安装; 3 盘箱柜制作及喷漆; 4 空调装置; 5 控制室照明。 9.2 工程量计算规则 9.2.1 仪表盘、箱、柜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计算。 9.2.2 盘柜附件、元件安装与制作 1 盘柜照明罩、多点切换开关、减振器制作、减振器安装、仪表盘开孔80*160以内、控制室密封密封剂(100kg),以“个”计算; 2 端子板安装、盘上其他元件安装,以“10个”计算; 3 盘内汇流排制作、盘内汇流排安装、盘内汇线槽安装,以“m”计算; 4 稳压稳频供电源,以“台”计算。 9.2.3 盘、柜校接线 1 端子板校接线、盘柜接线检查,以“10头”计算; 2 专用插头安装校,以“10个”计算; 3 盘柜配线,以“10m”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