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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附属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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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说明 7.1.1 本章包括安装支座,安装排水管及泄水孔,安装伸缩缝,安装沉降缝,安装钢管栏杆及扶手,不锈钢栏杆及玻璃栏板,安装隔声屏障,桥面防水层。 7.1.2 四氟板式橡胶支座子目中的支座价格包含与其配套的上下钢板、不锈钢板、锚固螺栓等费用。 7.1.3 盆式支座子目已综合考虑钢板含量,不再另行计算。 7.1.4 安装排水管子目中未包含集水斗材料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7.1.5 伸缩缝安装子目均按成品编制。 7.1.6 玻璃栏板子目材料消耗量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7.1.7 隔声屏障钢骨架防腐应按本标准第四册《给水排水管网工程》中相应子目执行。 7.1.8 隔声屏障安装按全封闭声屏障编制,采用半封闭声屏障时,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系数0.80,采用直立式声屏障时,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系数0.60,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调整。 7.1.9 聚氨酯沥青防水涂料子目按厚度1.5mm编制,如厚度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调整材料消耗量,其他不变。 7.1.10 混凝土桥梁表面涂装处理,发生时应按现行深圳市标准《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相应子目执行。
7.2 工程量计算规则 7.2.1 安装辊轴钢支座、切线支座、摆式支座应按设计图示钢支座的质量以吨计算。 7.2.2 安装橡胶支座应按设计图示支座橡胶板(含四氟板)体积以立方厘米计算。 7.2.3 安装盆式支座、球型支座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7.2.4 安装排水管及泄水孔应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7.2.5 安装伸缩缝应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7.2.6 安装沉降缝应按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2.7 安装钢管栏杆、扶手、不锈钢栏杆应按设计图示重量以吨计算。 7.2.8 安装玻璃栏板应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7.2.9 隔声屏障钢骨架应按设计图示重量以吨计算;隔声屏障板材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中心线)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7.2.10 桥面防水层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