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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道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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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说明 1.1.1 本章包括管道(渠)垫层及基础,管道铺设,水平导向钻进、胀管,顶管,新旧管连接,渠道(方沟),混凝土排水管道接口,管道功能性试验、消毒冲洗,管道除锈、刷油、防腐蚀及探伤,其他。 1.1.2 本章混凝土排水管道基础、接口参照《混凝土排水管道基础及接口》(23S516)编制。 1.1.3 混凝土管道如需满包混凝土加固时,满包混凝土加固应执行混凝土基础子目,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系数1.35。 1.1.4 管道铺设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管道铺设子目工作内容除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沿沟排管、清沟底、外观检查及清扫管材。 2 管道的管节长度为综合取定,执行时不作调整。 3 管道铺设、安装已综合考虑一般沟槽壁支护、支撑的影响,执行时不再另行计算。 4 管道安装不包括管件(三通、弯头、异径管等)、阀门的安装。管件、阀门安装应执行本册第2章相应子目。 5 管道铺设采用胶圈接口时,如管材为成套购置,即管材价格中已包含胶圈价格,胶圈消耗量不再计取。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管)采用开口环限制接口、夹钳式组合接口时,仅增加开口环或组合钳的材料,其他不变。 6 在沟槽土基上直接铺设混凝土管道时,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系数1.18。 7 钢管安装子目适用于无缝钢管、钢板卷管(直缝)及螺旋管等焊接钢管的敷设,消耗量应按同管径常用不同壁厚管材综合取定,钢管材料类型、壁厚与设计要求不同时,管道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8 塑料管安装子目适用于硬聚氯乙烯(PVC-U)给水管、硬聚氯乙烯(PVC-U)排水管、聚乙烯(PE)给水管、高密度聚乙烯(HDPE)排水管等塑料管道敷设,管道材料类型与设计要求不同时,管道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1.1.5 水平导向钻进、胀管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土层水平导向钻进铺管按照土壤类别综合编制;岩层水平导向钻进铺管按软岩、较软岩编制,较硬岩钻导向孔、扩孔、回拖布管应执行软岩、较软岩相应子目,人工费、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系数1.30;极软岩水平导向钻进铺管应执行土层相应子目。 2 钻导向孔子目未包含泥浆池的设置、拆除及回填,入钻口、出钻口的开挖、砌筑,泥浆处理、运输,发生时应按设计要求或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3 扩孔子目已综合考虑从钻孔口径开始多级扩孔直至满足设计布管要求。 4 回拖布管子目已综合考虑各类不同金属、塑料管材回拖布管的情况,不区分管道材质均应按相应子目执行。回拖布管子目未包括管道连接及管材价格,应按设计要求另执行相应管道安装子目。 5 胀管管径指新铺设管道管径。胀管子目适用于原旧管在土层铺设的情况,已综合考虑了逐级扩径及适当跨级扩径的情况,实际使用时,应根据所胀裂的旧管材质执行相应子目。 6 胀管子目已综合考虑不同管材牵引拉管的情况,不分管道材质均应按该子目执行。胀管子目未包括新铺设管道的连接及管材价格,应按设计要求另执行相应管道安装子目。 1.1.6 顶管工程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工作坑、接收坑沉井应执行本标准第三册《隧道工程》相应子目。 2 工作坑垫层、基础应执行本章相应子目,人工费应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 3 顶管工程按无地下水条件编制,遇地下水排(降)水费用应另行计算。 4 本章方(拱)涵顶进适用于净空面积4m2以下的顶进工程,净空面积4m2以上的箱涵顶进工程,应执行本标准第二册《桥涵工程》相应子目。 5 单位工程中,管径1650mm以内挤压式顶进总长度在100m以内,土压平衡式顶进、泥水平衡式顶进、气压平衡式顶进、岩层破碎泥水气压平衡复合式顶进总长度(不分管径)在50m以内时,顶进相应子目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系数1.30。 6 顶进子目仅包括土方出坑,未包括土方外运费用;泥水平衡顶进子目中未包括泥浆处理、运输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7 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安装一个中继间为一级顶进,每增加一个中继间即为增加一级顶进。分级顶进段执行相应顶进子目时,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所乘调整系数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表1.1.6 中继间顶进调整系数
8 本章顶管子目对应的顶管工法类型中,管道材料与设计要求不同时,管道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9 顶管工程中钢板内、外套环接口子目,适用于设计要求的永久性套环管口,不适用于顶进中为防止错口,在管内接口处所设置的工具式临时性钢胀圈。 1.1.7 新旧管线连接管径指新旧管中的最大管径。当最大管为预应力混凝土管时,应执行铸铁管新旧管连接子目,人工费应乘以系数1.50。塑料管的新旧管连接,当最大管为承插连接塑料管时,应执行铸铁管新旧连接子目,并换算管件;当最大管为热熔连接塑料管时,应执行钢管新旧管连接子目,并换算管件。采用断水施工的管道碰口子目未考虑断管损耗的水量,实际发生时,应按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损耗的水费。 1.1.8 本章中石砌体均按块石编制,设计采用片石时,应按设计要求调整材料类型,消耗量应按子目中块石和砂浆消耗量分别乘以系数1.09和1.19调整,其他不变。 1.1.9 拱(弧)型混凝土盖板安装应执行相应矩形板子目,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系数1.15。 1.1.10 管道功能性试验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气压试验、液压试验,均已考虑管道两端所需的卡具、盲(堵)板,临时管线用的钢管、阀门、螺栓等材料的摊销量,已包含一次试压的人工费、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 2 闭水试验、液压实验子目均按普通水编制,与设计要求试压介质不同时,应按设计要求调整。 3 试压水如需加温,热源费用及排水设施应另行计算。 4 井渗漏试验注水采用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子目中已包含泵安装与拆除的人工费。 1.1.11 管道除锈、刷油、防腐蚀及探伤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手工和动力工具除锈按St2标准编制,设计要求St3标准时,人工费、材料及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系数1.10。 2 喷砂除锈按Sa2 1/2级标准编制,设计要求Sa3标准时,人工费、材料及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系数1.10,如设计要求Sa2标准,人工费、材料及机械台班消耗量应乘以系数0.90。 3 除锈子目不包含除微锈(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发生时应按相应轻锈子目乘以系数0.20。 4 管件、阀门和设备上人孔、管口凹凸部分的除锈、防腐蚀已综合在相应子目中,不另行计算。 5 因施工需要发生的二次除锈,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6 防腐蚀工程中不包含热固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7 当成品管道材料出厂已含防腐处理,即管道材料单价中已包含除锈、刷油及防腐时,不再另执行除锈、刷油、防腐子目。 1.1.12 其他有关说明如下: 1 新旧管道连接、管道功能性试验、消毒冲洗及井渗漏试验不包含排水工作内容,排水应按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2 新旧管连接工作坑垫层、抹灰应执行本章相应子目,人工费应乘以系数1.10;马鞍卡子、盲板安装应执行本册第2章相应子目。
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1 管道(渠)垫层和基础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2.2 给水管道铺设工程量应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到支管末端交接处的中心),不扣除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 1.2.3 排水管道铺设工程量,应按设计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长度扣除井的长度以米计算。每座井扣除长度见表1.2.3。 表1.2.3 每座井扣除长度
1.2.4 水平导向钻进、胀管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钻导向孔及扩孔工程量应按两个工作坑之间的水平长度以米计算。 2 回拖布管工程量应按钻导向孔长度加1.5m计算。 3 胀管工程量应按两个工作坑之间的水平长度以米计算。 4 当实际采用多管铺设在同一孔内时,钻孔、扩孔与回拖布管的孔径应按管束最小外接圆直径计算。 1.2.5 顶管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中继间安拆应按设计中继间数量以套计算。 2 触变泥浆减阻、水泥浆置换应按设计顶进长度以米计算。 3 注浆孔制作与封孔应按设计注浆孔数量以个计算。 4 各种材质管道的顶管工程量、方(拱)涵顶进工程量,应按设计顶进长度以米计算。 5 顶管接口子目应区分接口材质分别以实际接口的数量或断面积以个或平方米计算。 6 顶管机械及附属设施安拆应按安、拆数量以套计算。 7 顶进后座及坑内平台安拆中的顶进枋木后座及坑内平台安拆应按设计安、拆数量以座计算,钢筋混凝土后座及坑内平台安拆应按混凝土实际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件及构件中单孔面积不大于0.3m2的孔洞体积。 1.2.6 新旧管连接时,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到碰头的阀门处,阀门及与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管、法兰盘的安装均包括在新旧管连接内,不另行计算。 1.2.7 砌筑、混凝土渠道(方沟)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2.8 渠道(方沟)抹灰、勾缝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2.9 渠道沉降缝应区分材质按设计图示的铺设长度以米或按设计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1.2.10 混凝土盖板、过梁的制作、安装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1.2.11 钢制(铸铁)盖板的安装应按设计图示盖板长度以米计算。 1.2.12 混凝土排水管道接口区分管径和做法,应按实际接口个数以个计算。 1.2.13 渠、沟闭水试验的工程量,应按实际闭水长度乘以断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1.2.14 管道闭水试验,应以实际闭水长度以米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长度。 1.2.15 管道试压、管道消毒冲洗的工程量应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米计算,不扣除管件、阀门、法兰等所占的长度。 1.2.16 井渗漏试验应按井容量以立方米计算。 1.2.17 管道除锈、刷油、防腐蚀及探伤工程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管道除锈、刷油以及设备刷油应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2 金属构件刷油应按其重量以千克计算。 3 氯磺化聚乙烯漆、石油沥青涂料、环氧煤沥青涂料、环氧树脂涂料、胶带防腐的管道外防腐蚀工程,给水管道应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乘以管外壁周长以平方米计算;排水管道应按设计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长度(扣除井的长度)乘以管外壁周长以平方米计算。 4 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套防腐以条计算。 5 地面离心机械内涂、人工内涂的管道内防腐工程,给水管道应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以米计算;排水管道应按设计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长度(扣除井的长度)以米计算。 6 环氧树脂涂料的管道内防腐工程,给水管道应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不扣除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乘以管内壁周长以平方米计算;排水管道应按设计井中至井中的中心线长度(扣除井的长度)乘以管内壁周长以平方米计算。 7 管道焊缝X射线探伤以张计算。 1.2.18 防水工程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各种防水层应按设计图示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不扣除单孔面积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2 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应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1.2.19 塑料管与检查井的连接应按砂浆或混凝土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2.20 混凝土管截断应按实际截断数量以根计算。 1.2.21 示踪带应按铺设长度以米计算。 1.2.22 管道支墩(挡墩)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