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附录

 


附录二 湖南省环境卫生作业费用标准、取费程序表


附录二 表1环境卫生作业费用标准

说明:1.管理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组织环境卫生作业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人工费(含工资性收入、五险一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津补贴等),劳动保护费(劳保用品、防暑降温用品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等。

          2.安全生产费:环境卫生作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费用。主要包括:购置和运行维护安全防护和紧急避险设施、安全生产信息系统软件支出;配备、维护安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及设备的支出;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含建设应急救援队伍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方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发现报告事故隐患的奖励支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运人责任险等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法定保险支出;安全生产检查检测、评估评价、标准化建设、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第五章生活垃圾处理按不计增值税考虑(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文件规定,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增值税即征即退、免征政策)。

表2 环境卫生作业取费程序表

说明:以上表格中除安全生产费外其他费率为参考费率,招投标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