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扩声、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扩声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视频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共3节。
  二、本章不包括设备固定架、支架的制作、安装。
  三、线阵列音箱安装按单台音箱质量分别执行相应项目。
  四、有关传输线缆敷设等执行本标准第二章相应项目。
  五、线阵列扬声器系统如采用其他机械可根据具体方案适当调整机械。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信号源设备安装,以“只”为计量单位。
  二、卡座、CD机、VCD/DVD机、搓盘机/MP3播放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三、调音台、周边设备、会议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四、扬声器设备安装、架设,以“只”“台”为计量单位。
  五、扩声设备级间调试,以“个”为计量单位;扩声系统调试、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六、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七、背景音乐系统分区试响、调试、系统测量、系统调试、系统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
  八、视频系统设备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
  九、电子白板、屏幕、背投箱体,拼接控制器,以“套”为计量单位。
  十、拼接屏、LED显示屏安装,以“m2”为计量单位。
  十一、摄像头彩色提词器、微机型提词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综合型平板提词器,以“m2”为计量单位。
  十二、视频系统调试、测量、试运行,以“系统”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