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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措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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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章包括脚手架、区间临时设施和临时钢支撑2节。 一、脚手架定额已包含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拆。砌筑物高度超过1.2m可计算脚手架费用。 二、脚手架定额是按钢管架料编制的,施工中采用竹、木和其他脚手架时,不允许调整。 三、脚手架定额项目中已综合了上料平台、防护栏杆和安全网,不再另行计算。 四、脚手架计算规则中非独立构筑物指堡坎、护坡、沟墙等,独立构筑物指桥墩、桥台、沉井等。 五、若实际工程中脚手架搭设为三排脚手架,则按相应双排脚手架项目乘以系数1.4。 六、满堂脚手架是指在纵、横方向,由不小于三排立杆并与水平杆、水平剪刀撑、竖向剪刀撑、扣件等构成的操作脚手架。 七、区间临时设施包括区间照明临时设施和区间供水临时设施,定额按季度摊销量计算,施工时间不足一个季度按“一季内”计算,超过一季度按“每增加一季度”增加,不足一季度按一季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单双排脚手架: 1.非独立构筑物按实砌高度以“m2”计算,执行单排脚手架。 2.单排、双排脚手架均按搭拆高度乘以长度以“m2”计算。不扣除穿过构筑物孔洞、过道等面积。 3.独立构筑物执行双排脚手架定额。高度在3.6m以内者,按构筑物底面外周长乘以实砌高度m2”计算。 二、满堂脚手架: 满堂脚手架按搭拆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搭拆高度在3.6~5.2m时,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计算。高度超过5.2m时,每增加1.2m按增加一层计算,增加长度在0.6m以内时舍去不计。 例如:设计层高为9.2m时,其增加层数为(9.2-5.2)÷1.2=3(层),余0.4m舍去不计。 三、区间照明和供水按设计图示尺寸长度以“m”计算。 四、临时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重量以“t”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