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电气工程

 


  

说明

  一、一般说明:
  1. 本章适用于10kV以下的电气线路维修工程。
  2. 本章操作物高度以4m为界,超过4m时,其超高增加费按其超过部分(指由4m至操作物最高点)的定额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高度

4 〜10m

10 〜20m

20m以上

超高系数

1.25

1.40

1.60

  3.本章已包括脚手架搭拆费,使用时不得另计。
  二、整修工程:
  1. 电气整修工程范围完好程度在80%以上,低于者应拆除。
  2. 配管、配线整修适用于一般房屋的电气、设备线路等修理。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灯具整修、安装,以设计图示数量以“套”计算。
  二、配管、配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接线盒、灯头盒、插座盒、开头盒所占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