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增值税组成。
一、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组成。
(一)人工费
人工费是指支付给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 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
4.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工资和在法定日工作时间外延时工作的加点工资。
5.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以上1~5项费用中已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
6. 工人自带小型工具用具使用费。
7. 建筑工人社保费用: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为建筑工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8. 劳务相关费用:劳务机构工程建设过程中必要的相关费用。
(二)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
1. 材料原价(供应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
2. 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 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 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三)施工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由以下组成:
1. 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检修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维护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4)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运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
(5)机上人工费:是指机上司机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耗用的燃料及水、电等费用。
(7)其他费: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
2. 仪器仪表使用费: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表示,由折旧费、维护费、校验费、动力费四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是指施工仪器仪表在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维护费:是指施工仪器仪表各级维护、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及为保证仪器仪表正常使用所需备件(备品)的维护费用。
(3)校验费:是指按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定与检验的费用。
(4)动力费:是指施工仪器仪表在使用过程中所耗用的电费。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中的费用组成未包括检测软件的相关费用。
(四)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
1. 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计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包含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用。
2. 管理人员社保费用:是指单位按规定标准为管理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 办公费:是指承包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包括现场临时)取暖、降温等费用。
4.
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5. 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6.
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承包人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书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不包括工人自带小型工具用具使用费。
7. 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费:是指由承包人支付的职工退职金、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经费,集体福利费、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8. 劳动保护费:是指承包人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9. 检验试验费:是指承包人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现场取样等费用。
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按有关规定由发包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
对承包人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检验试验费不包括发包人按有关标准规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的建筑材料检测和建筑物质量验收检测的费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并按委托合同支付。
10. 工会经费:是指承包人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11.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承包人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
12.
财产保险费:是指按规定由承包人投保的,包括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施工设备等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费用,不包括由发包人投保的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保险费用。
13. 财务费:是指承包人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14. 税费:是指承包人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
15. 附加税:是指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16. 其他:是指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方案论证费、工程验收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五)利润
利润是指承包人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
二、措施项目费
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费用。分为通用措施项目费和专业措施项目费。其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一)通用措施项目费
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发包人批准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安全生产费(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环境保护费(含扬尘治理费)、文明施工费(含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临时设施费。
(1)安全生产费(含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是指按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各项费用。包括:安全资料、特殊作业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安全宣传的费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围边、楼板围边、屋面围边、槽坑围边、卸料平台两侧)、水平防护架、垂直防护架、外架封闭等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配电箱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装置要求、外电防护措施;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其他安全监控及防护措施费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标工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工程提供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
(2)环境保护费(含扬尘治理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国家环保部门要求的环境和卫生标准,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各项费用。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采取减少噪声污染、防止扰民的措施费用;现场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密闭存放及覆盖的措施费用;现场施工采取防治扬尘洒水等措施费用;现场采取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建筑垃圾、土石方外运车辆冲洗、防洒漏等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生活垃圾清理外运、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费用。
(3)文明施工费(含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五牌一图”的费用;现场围挡的墙面美化(包括内外粉刷、刷白、标语等)、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其他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装饰装修、美化措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起重设备司机人脸识别系统等所发生的费用;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所需费用;其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施工现场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混凝土砌块等围挡的安砌、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宿舍、办公室,食堂、厨房、厕所、诊疗所、临时文化福利用房、临时仓库、加工场、搅拌台、临时简易水塔、水池等;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如临时供水管道、临时供电管线、小型临时设施等;施工现场规定范围内(无规定按建筑物外侧轴线50m以内)临时简易道路铺设、维护、拆除,临时排水沟、排水设施安砌、维修、拆除;其他临时设施费搭设、维修、拆除或摊销的费用。
2.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现场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寒、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不包括采取暖棚法施工等特殊措施增加的费用,发生时按经发包人批准的冬季施工方案编制费用。
预拌混凝土及砂浆冬季生产时添加的外加剂及厂家冬季生产增加费等在材料价格考虑。
3.
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包括为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在地下建筑、封闭暗室、假山石洞等无自然采光部位施工时,所采用的照明设施安拆、维护、使用,以及人工机具施工降效等费用。
4.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但不包括成品钢筋混凝土构件、成品钢构件在施工现场发生的二次搬运。
5. 测量放线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等费用。
(二)专业措施项目费
专业措施项目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专业工程项目清单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专业工程措施清单项目的设置、计量单位、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应按陕西省各专业工程量计算标准(2025),结合拟建项目实际情况分专业列项计算。
三、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由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费用、总承包服务费、优质工程增加费等组成。
(一)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二)专业工程暂估价
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在招标时(非招标工程签约时)暂不能确定工程具体要求及价格的不含增值税的专业工程金额。
(三)计日工
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四)总承包服务费
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等进行保管及对分包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竣工资料整理并对分包专业工程提供配合服务所需的费用。
(五)优质工程增加费
1.
优质工程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创优精神,通过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达到国家、省标准要求的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2. 优质工程增加费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在生产合格建筑产品的基础上,为生产优质工程而增加的费用。
四、增值税
增值税是指按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