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施工排水、降水


说明

一、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轻型井点少于 25根,喷射井点少于15根,使用费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70。

二、井点(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考虑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1.2m、喷射井点管距2.5m确定。

三、直流深井降水成孔直径不同时,只调整相应的黄砂含量,其余不变;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

四、排水井分集水井和无砂混凝土管井点两种。集水井项目按基坑内设置考虑,井深在4m以内,按本项目计算;如井深超过4m,按比例调整。无砂混凝土管井点按井管直径分两种规格,抽水结束时回填大口井的人工和材料未包括在项目内,实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五、施工排水降水的成井费用中,不包括出水连接管安装、拆除费用,发生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排水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真空深井、自流深井排水的安装拆除以每口井“座”计算,使用以每口“座·天”计算。

二、使用天数以每昼夜(24h)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

三、集水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无砂混凝土管井点按累计井深以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