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措施项目

 


说明


一、本章包括树木支撑,草绳缠干,搭设遮阴棚,搭设防寒棚,树体输液,树干涂白,栽植基础处理,脚手架,园建材料二次搬运,围堰共十部分。

二、绿化工程措施项目:

1.本章搭设遮阴(防寒)棚是以单层网考虑,若搭设双层网,人工乘以系数1.2,材料(遮阴网、防寒膜)乘以系数2。单株灌木的遮阴(防寒)按展开面积,执行片植灌木遮阴(防寒)项目。

2.加施基肥、枝根消毒、生根催芽、树体输液等项目,按设计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执行相应项目。

3.绿化工程措施项目,实际施工与定额所列材料不同时,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另行计算。

三、脚手架:

1.脚手架措施项目指施工需要的脚手架搭、拆、运输及脚手架摊销的工料消耗。

2.钢管脚手架项目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搭设。

3.砌筑物高度超过1.2m时可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

4.堆砌(塑)假山脚手架执行单、双排脚手架项目。

5.亭廊脚手架(综合脚手架)项目中包括装饰、混凝土浇捣用脚手架。

6.桥支架不包括底模及地基加固。

7.脚手架项目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执行《陕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相应项目。

四、园建材料二次搬运、超运距搬运:

园建材料二次搬运、超运距搬运分为人工搬运及人力车搬运,园建材料发生人工搬运,100m<水平运距≤500m时,执行相应项目;500m<水平运距≤1000m时,执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水平运距>1000m时,执行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

五、围堰工程:

1.围堰工程项目仅列袋装围堰筑堤、打木桩钎,其他形式围堰执行《陕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相应项目。

2.袋装围堰筑堤项目,纤维袋规则尺寸与项目不同时,可调整纤维袋消耗量,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绿化工程措施项目:

1.木质支撑棒、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不同的支撑形式以“株”计算。

2.草绳缠树干,按乔木胸径及缠干高度以“株”计算。

3.搭设无支撑遮阴棚按以下规定计算:

(1)乔木按乔木高度以“株”计算;

(2)露地花卉、地被、片植灌木按搭设高度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钢管支撑遮阴(防寒)棚按外围覆盖层展开尺寸以面积计算。

5.加施基肥:乔木、单株灌木、棕榈、散生竹、攀缘植物以“株”计算;丛生竹以“丛”计算,片植灌木、成片绿篱、地被、草坪以面积计算;单双排绿篱以延长米计算。

6.生根催芽、枝根消毒:乔木、单株灌木、棕榈、散生竹以“株”计算。

7.土壤消毒以土壤体积计算。

8.树体输液以“组”(一个输液袋加一套或多套管线为一组)计算。

二、脚手架:

1.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面积计算。

2.独立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3.堆砌(塑)假山脚手架按外围水平投影最大矩形周长乘以堆砌(塑)高度以面积计算。

4.亭廊脚手架(综合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桥支架体积为结构底到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高度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三、园建材料二次搬运、超运距搬运:

1.园建材料二次搬运、超运距搬运按园建材料的质量或体积计算。

2.袋水泥、袋石灰、钢筋等按质量计算;标准砖、石料、砂、种植土等以体积计算;砂浆、混凝土构件以实体积计算。

四、围堰:

1.袋装围堰筑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打木桩钎以“组”计算,每5根木桩钎为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