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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园林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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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本章包括堆砌土山丘,堆砌假山,景石,塑假山,园林小品装饰,栏杆,园林桌椅凳和其他杂项共八部分。 二、堆砌土山丘指坡顶与坡底高差>1.0m且坡度>30%的土坡堆砌。 三、堆砌假山: 1.假山项目按露天、地坪上施工考虑。 2.人造湖石峰、人造山石峰指将若干湖石或山石辅以条石或钢筋混凝土预制板。用水泥砂浆、细石混凝土和铁件堆砌,形成石峰造型的一种假山。在假山顶部突出的石块,不执行人造独立峰项目。 四、景石指天然独块的景石布置。 五、塑假山: 1.塑假山未考虑模型制作费。塑砖骨架假山项目已包括砖骨架,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筋混凝土骨架或其他材料骨架时,按比例进行换算,套用相应的项目。 2.塑钢骨架假山的钢骨架制作及安装项目未包括表面喷漆,如设计要求表面喷漆,应另行计算。 六、堆砌假山、塑假山项目不包括基础。假山与基础的划分:地面以上按假山计算。地面以下按基础计算,基础执行《陕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相应项目。 七、园林小品装饰项目均已考虑面层或表层的装饰抹灰和基层抹灰,骨架制作执行相应项目。 八、栏杆、桌椅凳及杂项: 1.混凝土栏杆、金属栏杆、塑料栏杆、金属围网等按成品考虑。 2.园林石桌石凳以一桌四凳为一套,长条形石凳一套包括凳面、凳脚;园林桌椅凳等按成品考虑。 3.钢网围墙中的型钢立柱执行《陕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相应项目。 4.石球、石灯笼、仿石音箱、石花盆、垃圾桶等按成品考虑。 九、本章项目不包含园建材料的二次转运和超运距搬运,实际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七章相应项目。 十、本章项目不包含脚手架搭拆费用,实际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七章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堆砌土山丘按设计图示土山的水平投影外接矩形面积乘以高度的1/3,以体积计算。 二、堆砌假山: 1.堆砌假山的工程量按实际使用石料的质量计算有以下两种计算方式: 式中:A矩——假山不规则平面轮廓的水平投影最大外接矩形面积; H大——假山石着地点至最高点的垂直距离; R——石料容重(石料为湖石时,R为2.2;其他石料按实调整;t/m3); Kn——实体折减系数,其取定值如下表所示。 实体折减系数表 2.石峰按石料体积(取其长、宽、高的平均值)乘以石料容重(湖石:2.2t/m3,其他石料按实调整)以质量计算。 三、景石工程量计算公式与石峰工程量计算公式一致。 四、塑假山: 1.塑假山工程量以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2.塑假山钢骨架制作及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五、园林小品装饰: 1.塑树皮按展开面积计算。 2.塑树根、竹、藤条按延长米计算。 3.砖石砌小摆设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砖石砌小摆设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六、栏杆、桌椅凳及杂项: 1.混凝土栏杆、金属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2.塑料栏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3.条椅凳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4.整石座凳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花瓦什锦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窗框外围面积计算。 6.钢网围墙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石球、石灯笼、仿石音箱、石花盆及垃圾桶按数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