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三章 桩基工程
|
|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桩、灌注桩共两部分。 二、本章定额所列打桩机械的规格、型号是按常规施工工艺和方法综合取定,施工场地的土质级别也进行了综合取定。原土打桩、坑内打桩均适用本定额。 三、桩基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四、探桩位已综合考虑在各类桩基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五、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少于下表对应数量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灌注桩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指按照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的工程量。 单位工程的桩基工程量表 六、预制桩: 1.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0。 2.预制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斜度3度以内执行垂直桩项目。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3.预制桩工程以平地(坡度≤15°)打桩为准,坡度>15°打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1.5m,基坑面积≤500m2)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1m)桩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4.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5.预制桩工程,如遇送桩时,可按打桩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下表中的系数。 接桩:指将已打入的前一根桩顶端与后一根桩的下端相连接的过程。 送桩:在打桩时,如果桩顶标高较低(自然地面到设计桩顶标高之间有段距离),当桩机不能将桩打入设计位置,而需要用送桩器辅助,将预制桩共同送至设计位置,这一过程称为送桩。 送桩深度系数表 6.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定额按购入成品构件考虑,已包含桩位半径在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就位;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四部分构件运输1km以内的相应项目计算。 7.本章定额内未包括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制作、安装,实际发生时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预埋铁件项目执行。 8.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如设计要求现场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本章钢管桩填芯相应项目执行。 9.截桩头适用于桩径600mm以内预制混凝土桩,如为水泥桩、灰土桩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7。 七、灌注桩: 1.回旋、旋挖、冲击、冲孔成孔等灌注桩设计要求进入岩石层时执行入岩项目,入岩指钻入第一章岩石分类表中的极软岩、软质岩或硬质岩。 2.旋挖成孔、冲孔桩机带冲抓锤成孔灌注桩项目按湿作业成孔考虑,如采用干作业成孔工艺时:则扣除定额项目中的黏土、水和机械中的泥浆泵,增加人工0.38工日/100m3,轮胎式装载机1.5m30.85台班/100m3。 3.定额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了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见下表。实际设计、施工与表中充盈系数不同时,允许调整材料含量,人工、机械不进行调整。 灌注桩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率表 4.桩孔空钻部分回填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套用相应定额,填土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松填土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15,填碎石执行本定额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填铺项目乘以系数0.7。 5.本定额未考虑泥浆运输,如发生时另行计算。 6.挤扩支盘钻孔未包括成孔工作内容,实际发生时按成孔方式执行相应成孔定额项目。 7.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泥浆池制作,实际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四章“砌筑工程”的相应项目。 8.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泥浆场外运输,废浆处理及外运按处理方案另行计算。 9.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桩钢筋笼、铁件制作、安装,实际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相应项目。 10.本章定额内未包括沉管灌注桩的预制桩尖制作、安装,实际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的小型构件项目。 11.灌注桩后压浆注浆管、声测管埋设,注浆管、声测管如遇材质、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余不变。 12.注浆管埋设定额按桩底注浆考虑,如设计采用侧向注浆,则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13.桩底(侧)后压浆已综合考虑了桩长、桩径不同因素,若水泥品种、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1)打、压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以长度计算。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钢桩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3)桩头灌芯按设计尺寸以灌注体积计算。 3.钢管桩: (1)钢管桩按设计尺寸以桩体质量计算。 (2)钢管桩内切割、精割盖帽按设计尺寸以数量计算。 (3)钢管桩管内钻孔取土、填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填芯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打桩工程的送桩均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另加0.5m计算相应的送桩工程量。 5.预制混凝土桩、钢管桩电焊接桩,按设计尺寸,以接桩头的数量计算。 6.预制混凝土桩截桩按设计要求截桩的数量计算。 7.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图示桩截面面积乘以凿桩头长度,以体积计算。凿桩头长度设计无规定时,桩头长度按桩体高40d(d为桩体主筋直径,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计算;回旋桩、旋挖桩、冲击桩、冲孔桩、扩孔桩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超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按1m)乘以桩身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沉管桩、螺旋桩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设计超灌高度(设计有规定按设计要求,设计无规定按0.5m)乘以桩身设计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二、灌注桩: 1.回旋桩、旋挖桩、冲击桩、螺旋桩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工作面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入岩增加项目工程量按实际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2.冲孔桩机带冲击(抓)锤冲孔工程量分别按进入土层、岩石层的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3.挤扩支盘钻孔按设计图示挤扩部分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4.回旋桩、旋挖桩、冲击桩、冲孔桩、扩孔桩、螺旋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回旋桩、旋挖桩、冲击桩、冲孔桩、扩孔桩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1m计算。螺旋桩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5.沉管成孔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不包括预制桩尖)的成孔长度乘以钢管外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6.沉管桩灌注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外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7.钻(冲)孔灌注桩设计要求扩底时,其扩底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8.泥浆运输按成孔工程量,以体积计算。 9.桩孔回填工程量按打桩前自然地坪标高至桩加灌长度的顶面乘以桩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10.钻孔压浆桩工程量按设计桩长,以长度计算。 11.注浆管工程量按打桩工作面标高至设计桩底标高的另加0.5m,以长度计算,声测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12.桩底(侧)后压浆工程量按设计注入水泥用量,以质量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