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措施项目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脚手架,垂直运输,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施工排水、降水和补充项目共五部分。

二、建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滴水高度(平屋顶系指屋面板底高度,斜屋面系指外墙外边线与斜屋面板底的交点)为准。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屋面天窗等不计入檐口高度之内。

三、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建筑物的不同檐高纵向分割,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各自的檐高执行相应子目。建筑物多种结构,按不同结构分别计算。

四、本定额按建筑面积计算垂直运输和超高降效。垂直运输和超高降效项目是按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工作内容和范围编制的(即达到竣工使用标准)。在整个项目施工中,若主体和装饰不是同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而分别由两个施工单位承包时,装饰工程的垂直运输和超高降效按装饰装修垂直运输定额和装饰装修超高降效定额计算;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和保温工程属于主体范围)的垂直运输和超高降效按垂直运输定额和超高降效定额乘以0.8系数计算,若主体工程带部分装饰时(装饰不论大小、多少)的垂直运输和超高降效按垂直运输定额和超高降效定额乘以0.9系数计算。

五、脚手架工程:

1.一般说明:

(1)本章脚手架定额子目是指施工需要的脚手架一次的搭、拆、运输及脚手架摊销的工料消耗。

(2)本章脚手架材料均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编制,施工中采用其他材质脚手架时,均不换算或调整。

(3)各项脚手架消耗量中未包括脚手架基础加固。基础加固是指脚手架立杆下端以下或脚手架底座下皮以下的一切做法。

(4)室内凡计算了满堂脚手架,墙面装饰不再计算墙面粉饰脚手架,只按每100m2墙面垂直投影面积增加改架综合用工1.28工日。

(5)整体满堂钢筋混凝土基础,凡其宽度在3m以上,深度在1.5m以上时,增加的工作平台按其底板面积计算满堂基础脚手架工程量。

(6)编制投标最高限价(标底)时按综合脚手架执行。

2.综合脚手架:

(1)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适用于檐高20m以内的单层建筑工程。

(2)单层建筑工程执行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子目;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工程执行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子目;地下室部分执行地下室综合脚手架子目,地下室工程位于设计室外地坪以上部分超过层高一半者,其全部工程执行相应地上综合脚手架子目。

(3)综合脚手架中包括外墙砌筑及外墙粉饰、3.6m以内的内墙砌筑及混凝土浇捣用脚手架以及内墙面和天棚粉饰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超过部分增套相应的子目,不足1m按1m计算。

(4)综合脚手架已综合考虑了常用架体类型。

(5)凡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规定未计入建筑面积的构件等不能执行综合脚手架者,可按单项脚手架另行计算。

3.单项脚手架:

(1)建筑物外墙脚手架,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砌筑高度在15m以内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15m以外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时,执行双排脚手架项目。

(2)外脚手架消耗量中已综合斜道、上料平台、围护栏杆等。

(3)建筑物内墙砌筑脚手架,设计室内地坪至板底(或山墙高度的1/2处)的砌筑高度在3.6m以内的,执行里脚手架子目,砌筑高度在3.6m以外的,执行单排外脚手架子目。

(4)建筑物内墙抹灰、砌体高度在3.6m以内的执行里脚手架子目;抹灰高度在3.6m以外的,执行内墙面粉饰;砌筑高度在3.6m以外的,执行单排外脚手架;砌体高度超过8m的,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子目。

(5)围墙脚手架,室外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3.6m以内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3.6m以外的,执行单排外脚手架子目。

(6)石砌墙体,砌筑高度在1.2m以外时,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子目。

(7)混凝土基础、设备基础,凡距地坪高度在1.2m以外的,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子目。

(8)挑脚手架适用于外檐挑檐等部位的局部装饰。

(9)型钢外挑脚手架,用于悬挑宽度≤1.5m的建筑物外围护双排脚手架。

(10)悬空脚手架适用于有露明屋架的屋面板勾缝、油漆或喷浆等部位。

(11)整体提升架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外墙施工。

(12)吊篮脚手架按外檐油漆、涂料类粉饰考虑,如幕墙施工使用吊篮脚手架,乘以系数1.7。

(13)独立柱、现浇混凝土单(连续)梁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子目乘以系数0.3。

4.单独发包的装饰工程,按照单项脚手架相关子目执行。

六、垂直运输工程:

1.垂直运输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装、拆除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的费用。

2.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3.垂直运输子目均按照层高3.6m以内考虑,超过3.6m者,应另计层高超高垂直运输增加费,每超过1m,层高超高垂直运输增加费按超高部分建筑面积对应子目增加10%,层高超高不足1m按1m计算。

4.钢结构、预制混凝土结构的单层厂房,其构件按吊装子目考虑,不再计算垂直运输子目;多层钢结构医院、教学楼等钢结构工程执行商住楼钢结构工程。

5.再次装饰装修利用已有电梯进行垂直运输或通过楼梯人力进行垂直运输的按实计算。

6.型钢混凝土结构工程(筒中筒)的垂直运输执行剪力墙相应的定额子目。

7.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分结构类型执行装修工程垂直运输子目。

七、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1.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是指檐高超过20m的工程项目,人工和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2.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分结构类型执行装修工程超高增加费子目。

八、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装、拆除: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装、拆除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和转移费用,以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基础:

(1)塔式起重机轨道铺拆以直线形为准,如铺设弧线形时,子目乘以系数1.15。

(2)固定式基础适用于混凝土体积在60m3以内的塔式起重机基础,如超出者按实际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分别计算工程量,按本定额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3)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打桩费用另行计算。

3.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费:

(1)机械安拆费是安装、拆卸的一次性费用。

(2)机械安拆费中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费用。

(3)柴油打桩机的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

(4)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拆费按塔高45m确定,>45m且檐高≤200m,塔高每增高10m,按相应子目增加费用10%,尾数不足10m按10m计算。

4.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

(1)进出场费中已包括往返一次的费用,其中回程费按单程运费的25%考虑。

(2)进出场费中已包括了臂杆、铲斗及附件、道木、道轨的运费。

(3)机械运输路途中的台班费,不另计取。

5.大型机械现场的行使路线需修整铺垫时,其人工修整,可按实际计算。同一施工现场各建筑物之间的运输,子目按100m以内综合考虑,如转移距离超过100m,在300m以内的,按相应场外运输费用乘以系数0.3;在500m以内的,按相应场外运输费用乘以系数0.6。大型机械行驶路线使用碎石零星铺垫按一次性摊销。

6.回旋钻机大型机械进出场按照旋挖钻机进出场子目执行。

九、施工排水、降水:

1.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轻型井点少于25根,喷射井点少于15根,使用费按相应子目乘以系数0.7。

2.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考虑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1.2m、喷射井点管距2.5m确定。

3.直流深井降水成孔直径不同时,只调整相应的黄砂含量,其余不变;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

4.排水井分集水井和大口井两种。集水井子目按基坑内设置考虑,井深在4m以内,按本子目计算。如井深超过4m,子目按比例调整。大口井按井管直径分两种规格,抽水结束时回填大口井的人工和材料未包括在消耗量内,实际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脚手架工程:

1.综合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面积计算。

2.单项脚手架:

(1)外脚手架分不同墙高,按外墙外边线的凹凸(包括凸出阳台)总长度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外墙的顶板面或檐口的高度计算,有女儿墙者高度算至女儿墙顶面。地下室外墙高度从设计室外地坪算至底板垫层底。如上层外墙或裙楼上有缩入的塔楼,工程量按上层缩入的面积计算,但套用项目时,项目步距的高度按由设计室外地坪至塔楼顶面计算。裙楼的高度应按设计室外地坪至裙楼顶面的高度计算,套用项目时按相应高度步距计算。屋面上的楼梯间、水池、电梯机房等的脚手架工程量应并入主体工程量内计算。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檐口高度分别计算。

(2)计算内、外墙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应按不同檐高分别计算。

(3)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4)独立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

(5)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按梁顶面至地面(或楼面)间的高度乘以梁净长以面积计算。

(6)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5.2m以外,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不足0.6m按一个增加层乘以系数0.5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7)活动脚手架按室内地面净面积计算,不扣除柱、垛、间壁墙所占面积。

(8)整体提升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含墙垛及附墙井道)乘以外墙高度(含女儿墙高度)以面积计算。

(9)单独斜道以外墙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面积。

(10)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层数以长度计算。

(11)型钢外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搭设高度以面积计算。

(12)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3)吊篮脚手架按使用遍数乘以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外墙使用吊篮遍数按外墙装饰施工工序的遍数计算。

(14)内墙面粉饰脚手架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15)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面积计算。

(16)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垂直运输工程:

1.建筑物垂直运输机械台班用量,区分不同建筑物结构及檐高按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下部地下室面积并入上部建筑物,连同上部建筑物一起执行垂直运输项目。

2.独立地下室按建筑面积计算,高度按照设计室外标高至底板垫层底的高度计算。

三、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1.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按建筑物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四、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装、拆除:

1.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费按台次计算。

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按台次计算。

3.塔式起重机按照单位工程或者单层建筑面积每6000m2/台累计计算台次数量;打桩机械以单位

工程分别计算各类机械台次数量;土方机械按照每6000m3/台分别累计计算各类机械台次数量。

五、施工排水、降水:

1.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排水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真空深井、自流深井排水的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使用以每口井·天计算。

2.使用天数以每昼夜(24h)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

3.集水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大口井按累计井深以长度计算。

六、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

1.脚手架执行单项脚手架相关项目,计算规则同前“脚手架工程”。

2.装饰工程垂直运输按照檐口高度不分结构类型以装饰装修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建筑物下部地下室面积并入上部建筑物面积,一同执行装饰装修垂直运输项目。

3.装饰工程超高降效按照不同的檐口高度以高度超过20m的建筑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