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气体灭火系统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无缝钢管、气体驱动装置管道、选择阀、气体喷头、贮存装置、独立式悬挂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管网系统试验、称重检漏装置等安装工程。

二、本章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七氟丙烷、IG54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中的管道、管件、系统装置及组件等的安装。

三、本章安装项目中的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适用于七氟丙烷、IG541灭火系统;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执行本章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四、管道及管件安装:

1.中压加厚无缝钢管(法兰连接)包括管件及法兰安装,但管件、法兰数量应按实际用量另外计算主材费,螺栓按实际用量加3%损耗计算。

2.若设计或规范要求钢管、钢制管件内外镀锌,其镀锌及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3.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项目包括卡套连接件的安装,其本身价值按设计图示用量另行计算。

五、相关说明:

1.气体灭火系统管道若采用不锈钢管、铜管时,管道及管件安装,应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2.贮存装置安装项目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如不需增压,应扣除项目中的高纯氮气,其余不变。称重装置价格含在贮存装置设备价格中。

3.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安装。

4.管网系统包括管道、选择阀、气、液单向阀和高压软管等组件。管网系统试验工作内容包括充氮气,但氮气应按实际用量另行计算。

5.气体灭火系统调试,应执行本册第六章相应项目。

6.各种阀门安装,应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安装工程》相应项目;阀驱动装置与泄露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应执行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应区分管道连接方法、规格,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分别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二、钢制管件连接,应区分管件规格,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

三、气体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应按设计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分别以“10m”为计量单位。

四、选择阀、喷头安装,应区分规格、连接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贮存装置、独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无管网气体灭火装置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套”为计量单位。

六、管网系统试验,应按设计图示贮存装置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

七、称重检漏装置安装,应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