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机柜机架安装、分线接线箱(盒)安装、电视插座安装、大对数线缆穿放布放、双绞线缆穿放布放、光缆穿放布放、跳线制作卡接、配线架安装、跳线架安装、信息插座安装、光纤连接、光缆终端盒安装、尾纤布放、线管理器安装、测试。

二、安装过线(路)盒,包括在线槽上和管路上两种类型均执行“分线接线箱(盒)安装”项目。

三、本章所涉及双绞线缆的敷设及配线架、跳线架等的安装、打接等消耗量,是按超五类非屏蔽布线系统编制的,高于超五类的布线工程所用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0,屏蔽系统人工费乘以系数1.20。

四、在已建天棚内敷设线缆天棚需拆装时,所用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5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机柜、机架、抗震底座安装应按图示数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双绞线缆、光缆、同轴电缆敷设、穿放、明布放,应按设计图示线缆长度,分别以“m”为计量单位。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如一个架上敷设3根各长100m的电缆,应按300m计算,依次类推。电缆附加及预留的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之内。

三、制作跳线应按图示数量,以“条”为计量单位,卡接双绞线缆应按图示数量,以“对”为计量单位,跳线架、配线架安装应按图示数量,以“架”为计量单位。

四、安装各类信息插座、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光缆终端盒和跳块打接应按图示数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双绞线缆、光缆测试应按图示数量,分别以“链路”为计量单位。

六、光纤连接应按图示数量,以“芯”(磨制法以“端口”)为计量单位。

七、布放尾纤应按图示数量,以“条”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