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安装分光、分线、配线设备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用户网络设备(光交接箱、光分路设备及用户终端设备)的安装。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应执行其他章节相应项目。

1.光缆交接箱含室外落地式和壁挂式光缆交接箱。壁挂式交接箱的安装不包括引上管的安装,引上管应执行本册第四章相应项目。

2.配线箱、接线箱的安装均不包括基础及支撑物安装的工作内容,基础及支撑物的安装,应执行本册第三章立杆中的相应项目。

三、光分路器与光纤线路插接适用于光分路器的上、下行端口与已有活动链接器的光纤线路的插接。

四、单面交接箱底座项目是按底座0.24m3、垫层0.08m3编制;双面交接箱底座项目是按底座0.37m3、垫层0.12m3编制。

五、安装双口以上8位模块式信息插座,应执行双口信息模块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6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光缆交接箱基座应区分不同的基础材料、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座”为计量单位。

二、光缆交接箱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交接箱地线保护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处”为计量单位。

三、电缆交接箱安装应区分不同安装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电缆交接箱基座砌筑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交接箱改接跳线以“百条”为计量单位。

四、配线箱安装应分不同安装方式,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台(部)”为计量单位;接线箱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箱内配线架跳线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条”为计量单位。

五、安装光分路器区应分不同高度,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光分路器与光线路插接按设计图示数量,以“端口”为计量单位;光分路器本机测试,以“套”为计量单位。

六、缆线终端盒、过线(路)盒安装应区分不同的安装项目,按设计图示数量,分别以“10个”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