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说明

 


一、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生活给排水、采暖、室内空调水、燃气管道等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管道、采暖管道、空调水管道、燃气管道、管道附件、卫生器具、供暖器具、燃气器具、采暖设备、给排水设备、管道及设备支架等安装。

二、本册定额主要依据的规范标准有:

1.《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

2.《室外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4—2021;

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 50015—2019;

4.《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15;

5.《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2006(2020年版);

6.《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2010;

7.《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16;

9.《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10.《建筑中水设计标准》GB 50336—2018;

11.《建筑给水塑料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T 98—2014;

12.《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标准》GB 50364—2018;

13.《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

14.《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 55009—2021;

15.《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标准》GB 50495—2019;

16.《城市给水工程项目规范》GB 55026—2022;

17.《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2014;

18.《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GB/T 51455—2023;

19.《城镇供热管网设计标准》CJJ/T 34—2022;

20.《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CJJ 63—2018;

21.《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CJJ/T 81—2013;

22.《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2009;

23.《建筑给水排水薄壁不锈钢管连接技术规程》T/CECS 277—2021;

24.现行国家建筑设计标准图集、协会标准、产品标准等其他资料。

三、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施工准备,材料及工机具场内运输,管道、器具、设备安装,管件调平找正、固定,临时移动水源与电源,配合检查验收等。

四、本册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随设备成套供货的本体管道、附件安装。

2.系统试运所需的水、电、蒸汽、燃气等。

3.防腐蚀、绝热。

4.工业管道、生产与生活共用管道、消防管道。

5.管道焊缝热处理、无损检测。

五、相关说明:

1.在净高小于1.60m楼层以及断面小于5m2且大于2.50m2的管廊、地沟、隧道、洞内、管道间进行施工时,其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2。

2.在管井内、竖井内、封闭吊顶天棚内、断面小于或等于2.50m2隧道或洞内或管道间进行施工时,其安装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6。

3.采暖、给排水转动设备(水泵、风机等)安装,应执行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水暖设备、器具需要电气检查、接线时,应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与线缆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防腐蚀、绝热工程,应执行第十二册《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6.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井室砌筑等,应执行《陕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5)》。

六、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算:

1.采暖工程系统调试费,应按安装工程人工费的10%计算。其中:人工费为40%,材料费为10%,机械费为50%。

2.空调水系统调整费,应按照安装工程(含冷凝水管)人工费的10%计算。其中:人工费为40%,材料费为10%,机械费为50%。

3.脚手架搭拆费,应按安装工程人工费的7%计算,其中:人工费为40%,材料费为50%、机械费为10%,单独承担的室外埋地管道不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4.安装高度超过安装操作基准面6m时,安装操作高度增加费,应按照相应安装项目人工费乘以下表规定系数计算。

系数表

5.建筑超高、超深增加费,应按下表规定系数计算。其中:人工费为36.50%,机械费为63.50%。

建筑超高、超深增加费表

注:建筑物层数大于60层时,以60层为基础,按每增加一层增加1%计算。

6.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应按安装工程人工费的6%计算。

7.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应按安装工程人工费的6%计算。

8.拆除费用(现场变更等因素需要拆除的项目),应按相应安装项目人工费、机械费的40%,材料费的8%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