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金属构件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金属构件制作、金属构件运输、金属构件安装、金属结构楼(墙)面板及其他共四节。

二、一般说明

1.本章包括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常用金属构件的结构加固项目。

2.本章定额中的拆换项目均包括拆除、制作、安装等全部内容。

3.金属构件的加固机械是按合理的施工方法、结合现有的施工机械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的。

三、制作、拆换、拼装说明

1.金属构件加固的制作、拆换、拼装中包括单件拼装的工料及机械台班和安装时所需的连接螺栓。金属构件加固制作施工图中未注明的节点板、加强箍、内衬管和接头主材用量(钢板、型钢、圆钢)按实际用量计算,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2.轻钢加固构件项目为加固时新增加的钢构件,金属结构制作定额整体预装配使用的螺栓及锚固螺栓均已包括在定额内。

3.构件制作项目中焊接H型钢构件均按钢板加工焊接编制,如实际采用成品H型钢的,主材按成品价格进行换算,人工、机械及除主材外的其他材料乘以系数0.6。

4.金属构件加固按铆焊编制,焊缝等级综合考虑。

5.钢筋混凝土柱间支撑及钢筋混凝土屋架的钢支撑加固按本章钢支撑项目计算。

6.人字屋架金属杆件的拆换项目不含杆件本身,仅指连接件。

7.单件质量25kg以内的加工铁件执行本定额中的零星钢构件。烟囱紧固圈、垃圾道及垃圾门、垃圾箱、晒衣架、加工铁件等小型构件拆换,按“零星钢构件”项目计算。需埋入混凝土中的铁件执行本定额第三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

8.构件制作项目中未包括除锈工作内容,发生时执行相应项目。其中喷砂或抛丸除锈项目按Sa2.5除锈等级编制,如设计为Sa3级则定额乘以系数1.1,设计为Sa2级或Sa1级则定额乘以系数0.75;手工及动力工具除锈项目按St3除锈等级编制,如设计St2级则定额乘以系数0.75。

9.钢构件安装项目中已考虑现场拼装平台摊销。

10.金属结构楼面板和墙面板按成品板编制。

11.压型楼面板的收边板未包括在楼面板项目内,应单独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金属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质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实际尺寸乘以理论质量计算。

二、金属构件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接、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

三、依附在钢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的质量等并入钢柱的质量内,钢柱上的柱脚板、加劲板、柱顶板。隔板和肋板并入钢柱工程量内。

四、机械或手工及动力工具除锈按设计要求以构件质量计算。

五、金属结构构件安装工程量同制作工程量。

六、楼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柱、垛及孔洞所占面积。

七、墙面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铺设面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梁、孔洞所占面积。

八、钢板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依附天沟的型钢并入天沟的质量内计算;不锈钢天沟、彩钢板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九、金属构件安装使用的高强螺栓、花蓝螺栓和剪力栓钉按设计图纸数量以“套”为单位计算。

十、其他封边包角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十一、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工程量同制作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