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拆除工程


   

 

    一、本章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变更以及维修改造、二次装修前的拆除工程,不适用于控制爆破拆除或机械整体性拆除。

    二、除另有说明者外,不分人工或机械操作,均按定额执行。

    三、各分项拆除项目均已综合了拆下的可用材料及渣土废弃材料楼层内倒运归堆、码放整齐。

    四、各分项拆除项目均不包括水、电线路及室内设备的保护、拆除,以及对毗邻部位的支顶加固,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利用拆除后的旧材料抵减拆除人工费的,发承包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六、墙体凿门窗洞口按相应墙体拆除项目执行。洞口面积≤0.5m2时,人工乘以系数3;洞口面积≤1m2时,人工乘以系数2.4

    七、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且本节 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

    八、采用振动锤破碎混凝土构件时,按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振动锤破碎坚硬岩项目执行。

    九、木屋架拆除包括切割锚固件、风撑、木平撑和屋架的各种附件拆除。木屋面板整体拆除包括屋面板、油毡及瓦条拆除。木檩拆除包括拆檩的附件。

    十、金属压型板及采光屋面拆除包括龙骨(骨架)的拆除。各种瓦屋面拆除包括基层及其以上的屋面拆除。

    十一、卷材防水层拆除仅适用于单独卷材防水的拆除。刚性屋面拆除仅包括混凝土的拆除,其他结构层拆除按相应定额执行。

    十二、屋面排气管拆除已含在相应结构层拆除中,不单独计算。

    十三、楼地面面层拆除项目中不包括找平层拆除。

    十四、墙柱面拆除石材及墙面砖项目仅适用于粘贴或挂贴面层的拆除,干挂面层拆除按相应项目乘以系数0.8,骨架等拆除另按相应项目执行。

    十五、独立隔断拆除项目按拆除带双侧面层的隔断编制,如独立隔断仅单侧有面层,人工乘以系数0.8

    十六、墙面外保温拆除已包含清理墙面残余粘胶及胀栓。

    十七、天棚仅拆除面层、保留原有龙骨时,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8

    十八、木门窗拆除包括门窗框及门窗扇的拆除。

    十九、门窗套拆除包括侧壁及贴脸的拆除。

    二十、栏杆拆除包括相应扶手的拆除。

    二十一、楼层运出渣土项目包括了渣土由楼层运至室外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二十二、楼层机械运出渣土,不分卷扬机、施工电梯或塔吊,均按定额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体拆除

    1.砖、石、砌块拆除按实拆体积计算(包括抹灰层、粘贴块料层等,不包括干挂面层、龙骨饰面等),不扣除砌体内构件以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所占的体积。

    2.墙板墙及隔断墙拆除按实拆面积计算。

    二、混凝土构件拆除

    1.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实拆体积计算。

    2.楼梯拆除按实拆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金属构件拆除均按实拆构件质量计算。

    四、木构件拆除

    1.屋架拆除按榀计算。

    2.柱、梁、檩、椽拆除不分长短均按根数计算。

    3木楼板拆除按实拆面积计算。

    4.木楼梯拆除按实拆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5.木屋面板、油毡、瓦条拆除按实拆屋面面积计算。

    五、屋面拆除

    1.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实拆面积计算。

    2.卷材防水层拆除按实际铲除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道、风帽底座、小气窗等所占面积,各处弯起部分不增加。

    3.刚性屋面、隔离层、找平层、保温层拆除均按实拆体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道、风帽底座等所占体积。

    4.如卷材与隔离层、找平层、刚性屋面同时拆除,不考虑卷材厚度,仍按隔离层、找平层、刚性屋面工程量计算。

    六、楼地面、墙柱面及天棚拆除

    1.垫层、找平层拆除按实拆体积计算。

    2.抹灰面层、块料面层拆除按实拆面积计算。

    3.踢脚线拆除按实拆长度计算。

    4.龙骨及饰面、墙面外保温拆除按实拆饰面或保温板外围尺寸以投影面积计算。

    5.干挂石材骨架拆除按实拆构件质量计算。如需拆除预埋件,预埋件的质量并入骨架拆除工程量。

    七、门窗拆除

    1.木门窗、金属门窗、塑钢门窗、木门扇拆除均按实拆面积计算。

    2.木门窗框拆除按框外围面积计算。

    3.门窗套按侧壁内侧长度计算。

    4.窗台板、窗帘盒、窗帘轨拆除按实拆长度计算。

    八、油漆涂料裱糊面铲除按实际铲除面积计算。

    九、其他构配件拆除

    1.栏杆扶手拆除按扶手中心线(包括弯头)长度计算。

    2.暖气罩、固定式柜体拆除按正立面边框外围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水落管拆除按垂直长度计算,天沟拆除按实拆长度计算,雨水口及接水口拆除按个计算。

    十、渣土运输

    1.渣土装车、运输均按虚方体积计算。

    2.砖、砌块、混凝土、砂浆、墙地砖等拆除后的虚方系数可按1.35计算,其他拆除物的虚方系数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