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建筑智能化工程

 


说明

本章定额包括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拆除、线缆拆除、综合布线装置拆除、有线电视系统分配网络拆除、停车场设备拆除、安全防范系统设备拆除、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拆除等内容。

一、相关规定:

1.电话线、视频同轴电缆拆除,不区分导线截面大小,执行本章相应定额项目。

2.泄漏同轴电缆拆除,执行本章视频同轴电缆拆除相应定额项目。

3.信息插座、电话插座、电视插座拆除,均考虑了开关盒拆除,无论是否发生开关盒拆除,均不调整定额项目。

4.广播线、电源线、控制电缆、电缆托架、桥架、线槽拆除、电线管、电缆保护管拆除,执行本册第二章电气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5.机柜拆除不区分规格、型号,执行本章相应定额项目。

6.放大器、分支(配)器拆除不区分安装方式,执行本章相应定额项目。

7.停车场出入口栏杆拆除不区分手动和电动,收、发卡机拆除不区分磁卡、IC卡,分别执行本章相应定额项目。

8.门磁开关、窗磁开关、紧急脚踏开关、紧急手动开关,紧急无线脚踏开关、紧急无线手动开关等入侵报警设备拆除,执行本章入侵开关拆除定额项目。

9.声控探测器、多技术复合探测器、主动红外探测器、被动红外探测器、红外幕帘主探测器等入侵报警设备拆除,执行本章入侵探测器拆除定额项目。

10.可视对讲机拆除,不区分室内机和室外机,均执行本章可视对讲机拆除定额项目。

11.光纤配线架、电子配线架拆除执行本章配线架拆除相应定额项目。

二、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按照定额人工费(单独承担的室外埋地线缆拆除工程除外)的5%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

2.操作高度增加费:拆除高度距离楼面或地面5m,超出部分工程量按照定额人工费乘以表1.1相应系数计算。

表1.1 操作高度增加费

操作物高度h(m) 5<h≤10 10<h≤30 30<h≤50
系数 1.20 1.30 1.50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拆除时增加的费用,按照表1.2中的规定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65%。

表1.2 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建筑物高度(m) ≤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建筑层数(层) ≤12 ≤18 ≤24 ≤30 ≤36 ≤42 ≤48 ≤54 ≤60
按人工费的百分比(%) 2 5 9 14 20 26 32 38 44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双绞线缆、电话线、大对数线缆、视频同轴电缆、光缆拆除,按照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以“100m”为计量单位。

三、光缆终端盒拆除,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电话组线箱、机柜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配线架、跳线架拆除,以“架”为计量单位。

六、线管理器拆除,以“个”为计量单位。

七、信息插座、光纤插座拆除,以“10套”为计量单位。

八、分配网络器件拆除,以“个”为计量单位。

九、停车场设备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入侵报警设备拆除,以“套”为计量单位。

十一、门禁控制器、安全检查设备、电视监控设备、视频传输设备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二、小区智能化系统设备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