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三章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
说明 本章定额包括泵类、设备支架拆除、管道拆除、管道附件拆除、卫生器具拆除、供暖器具拆除、燃气器具拆除、水箱、罐、容器拆除、绝热层拆除等内容。 一、本章与市政管道界限划分: 1.给水、采暖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或以计量表、阀门(井)为界。 2.室外排水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燃气管道,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二、相关规定: 1.架空和室外埋地管道拆除,执行本章室外管道拆除定额项目,不区分架空和埋地;室外管道拆除定额项目均不包括管沟土石方挖填、基础、垫层拆除等工作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2.管道拆除定额项目已综合考虑了拆除管道时所发生的剔沟槽修整、楼地面洞眼修整以及管卡、支架拆除和管口封堵,当发生墙面切割、恢复工作内容时,执行《黑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HLJD-AZ-2019相应定额项目。 3.管道拆除定额项目,适用于无保温管道拆除和管道与保温层、保护层整体拆除,管道切割处绝热层、保护层拆除的工作已综合考虑在定额项目中,发生时,不再另行计算。 4.绝热层、保护层随管道、设备整体拆除时,不再单独计算绝热层、保护层拆除,单独拆除绝热层、保护层时,执行本章相应定额项目。 5.硬质瓦块拆除定额项目适用于珍珠岩、蛭石、微孔硅酸钙等硬质材料的拆除。 6.纤维类制品拆除定额项目适用于岩棉、矿棉、玻璃棉、超细玻璃棉、泡沫石棉制品及硅酸铝纤维制品等材料的拆除。 7.泡沫塑料制品拆除定额项目适用于泡沫玻璃、橡塑、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材料的拆除。 8.金属薄板、铁丝网和玻璃钢保护层拆除,执行本章保护层拆除相应定额项目;其他类型保护层(玻璃丝布、塑料布、铝箔等)拆除,已综合考虑在绝热层拆除工作中,发生时,不再单独计算。 9.铜管、不锈钢管、钢塑复合管拆除,均执行本章钢管拆除相应定额项目。 10.阀门拆除定额项目,不包括法兰拆除,发生时,另行计算。 11.阀门和法兰拆除定额项目,是按照单独从管道上拆卸考虑编制的;当阀门、法兰随管道整体拆除时,不再单独计算阀门、法兰拆除工程量。 12.法兰拆除单片时,执行本章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0.6。 13.卫生器具拆除定额项目均包括整套卫生器具及其附件拆除(角阀、存水弯、支托架、冲洗阀、冲洗管等),小便器拆除定额项目不包括其感应器拆除,发生时,执行第二章电气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14.卫生器具部分配件的拆除更换执行本章相应拆换定额项目。 15.大、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拆除定额项目包括水箱、自动冲洗阀、冲洗管的拆除。 16.排水栓与卫生器具整体拆除时,不再单独计算排水栓拆除,本章排水栓拆除定额项目适用于单独拆除排水栓。 17.拆换高、低水箱零件定额项目包括拆换进水阀浮球、冲水管等零件拆换。 18.户用热量表组成拆除定额项目中,成套热量表包含热量表、温度传感器、积分仪;热水采暖入口热量表组成拆除定额项目中,热水采暖入口成套热量表包括热量表、差压控制阀、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积分仪。 三、下列费用可按系数分别计取: 1.脚手架搭拆费按定额人工费的5%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35%。单独承担的室外埋地管道拆除工程,不计取该费用。 2.操作高度增加费:拆除高度距离楼面或地面大于5m时,超出部分工程量按照定额人工费乘以表1.1相应系数计算。 表1.1操作高度增加费
3.建筑物超高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上进行安装拆除时增加的费用,按照表1.2中的规定计算,其费用中人工费占65%。 表1.2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4.在洞库、暗室,在已封闭的管道间(井)、地沟、吊顶内拆除的项目,人工、机械分别乘以系数1.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泵拆除,根据设备重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设备支架拆除,根据单件重量计算,以“100kg”为计量单位。 三、各类管道拆除,根据安装位置和材质不同,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不扣除管件、阀件和检查井所占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 四、阀门、阻火圈拆除,根据公称直径不同,以“个”为计量单位。 五、水表拆除,根据公称直径不同,以“块”为计量单位。 六、法兰拆除,根据公称直径不同,以“副”为计量单位。 七、温度计、压力计、水位计拆除,以“支”为计量单位。 八、户用热量表组成、热水采暖入口热量表组成拆除,以“组”为计量单位。 九、大便器、小便器、浴缸、拖布池、洗脸盆等卫生器具拆除,以“10套”为计量单位。 十、成套淋浴器、整体式淋浴间、大、小便槽自动冲洗整体水箱、冷热水混合器拆除、坐便器桶盖拆换,以“10套”为计量单位。 十一、给排水附件拆除、喷淋莲蓬头拆换、高低水箱零件拆换、角型阀拆换、大便器冲洗阀拆换、大便斗冲水阀拆换,以“10个”为计量单位。 十二、金属进水软管拆换,以“10根”为计量单位。 十三、隔油器拆除,区分安装位置,根据公称直径不同,以“套”为计量单位。 十四、钢制闭式散热器拆除,以“片”为计量单位,其它散热器拆除,根据类型不同,以“组”为计量单位。 十五、散热器拆散,不区分散热器类型,以“片”为计量单位。 十六、分集水器拆除,根据回路数量不同,以“组”为计量单位。 十七、燃气表拆除,根据型号不同,以“块”为计量单位。 十八、水箱拆除,根据水箱总容量(m3)不同,以“个”为计量单位。 十九、集气罐、分气缸拆除,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十、开水炉、热水器、采暖炉、燃气灶拆除,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十一、硬质瓦块、纤维类制品、泡沫塑料制品、棉毡(席)类制品拆除,根据安装位置不同,以“m3”为计量单位。 二十二、绝热保护层金属薄板、铁丝网、玻璃钢拆除,根据安装位置不同,以“10m2”为计量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