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配管工程


   

一、本章内容包括套接紧定式镀锌钢导管(JDG)、镀锌钢管、防爆钢管、可挠金属套管、塑料管、金属软管、金属线槽的敷设等内容。

二、套接紧定式、扣压式钢导管,定额项目综合考虑了紧定式和扣压式两种连接方式;在钢索上敷设时执行钢结构配管定额;在轻型吊顶内敷设时定额考虑了沿楼板、吊顶吊杆、吊管支架三种固定方式。

三、定额中可挠金属套管是指普利卡金属管(PULLKA),主要应用于混凝土内埋管及低压室外电气配线管。可挠金属套管规格见下表。

可挠金属套管规格表

规格

10#

12#

15#

17#

24#

30#

38#

50#

63#

76#

83#

101#

内径(mm)

9.2

11.4

14.1

16.6

23.8

29.3

37.1

49.1

62.6

76

81

100.2

外径(mm)

13.3

16.1

19

21.5

28.8

34.9

42.9

54.9

69.1

82.9

88.1

107.3

 

四、配管定额是按照各专业间配合施工考虑的,定额中不考虑凿槽、刨沟、凿孔(洞)等费用。

五、吊顶天棚板内敷设电线管根据管材介质执行“砖、混凝土结构明配”相关定额。

六、管线埋地敷设发生的土石方工程时,应执行本册沟槽挖填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配管敷设根据配管材质与直径,区别敷设位置、敷设方式,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长度时,不计算安装损耗量,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插座盒、管件等所占长度。

二、金属软管敷设根据金属管直径及每根长度,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长度时,不计算安装损耗量。

三、线槽敷设根据线槽材质与规格,按照设计图示安装数量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长度时,不计算安装损耗量,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插座盒、管件等所占长度。

四、墙体剔槽,根据设计图纸和建筑结构形式,区分不同的配管公称口径,以“10m”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五、水钻打眼,根据实际工艺需要和钻形孔径的大小,以“个”为单位计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