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ihei 发表于 2014-6-21 11:01:15

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供材问题的理解

工程管理过程中,甲供材往往因双方管理人员熟悉,所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经常规定得较笼统,如:“主材甲方提供,双方应按照惯例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和费用”。然而按照惯例,在施工和结算过程中存在甲供材的范围、质量、供应延期、计量等方面的纠纷,业主根据合同条款处于优势地位,承包商只能被动的接受业主要求而承担损失。合同中应如何约定甲供材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从甲供材的计价、 计量、 供应计划、运输检验、 保管及退还、付款扣回及结算、甲供材维修责任等七个方面予以阐述。
㈠ 甲供材的计价
甲供材计价在招投标文件中通常有三种方式:计入综合单价、计入总价中的其他项目清单并直接计入工程造价且参与取费、既不计入综合单价也不计入工程造价而由业主单独核算,究竟哪种计价方式更符合规范和计价要求?
甲供材属工程投资的一部分,应该在工程价格中予以反映。根据《清单计价规则》及其解释的规定,甲供材等应在综合单价组价时体现,计入工程造价并参与取费(税金及规费),并由承包商在申请进度款中计入工程款,在业主支付进度款时按进度实际用量扣除。甲供材应列出清单并注明材料的名称、型号、单价、数量等,作为合同的附件,为甲供材在进度款中抵扣和结算提供依据,减少因材料涨价与投标报价不同而发生的扣款和结算争议。甲供材计价应计入清单综合单价且计入工程造价并计取各项费用。
㈡ 甲供材的计量
甲供材在使用过程中很难保证承包商不浪费,因此业主常在合同中这样规定:“不超过XX套定额的消耗量,超量责任由承包商承担,由业主在承包商工程款中扣除”,这对承包商很不公平。
对于超量问题,不能简单按照定额含量进行约定,随着现在工程技术飞速发展,设计中有大量特殊的、异形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技术复杂,实际损耗较大,定额含量可能远包不住损耗。此部分甲供材按照定额含量计量,承包商无疑承担较大的损失。
故合同中应对特殊的、损耗量过大的、定额包不住的分项工程进行约定,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调整。
㈢ 甲供材的范围、材料供应计划、供应延期
合同或招标文件经常只填列“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的字样,而对主要材料范围没有明确的界定。导致的结果是业主经常按照此款约定,只要是大宗都可以改为甲供,有些工程甚至绝大部分由业主供应,种类达几十种之多,这对承包商材料计划编写、组织施工、材料供应协调带来很大的麻烦。同时,也会因协调不周、效率低下而导致现场停工待料。但承包商很难有证据向业主索赔。

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甲供材的供应范围,列表注明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单价及数量,作为合同的附表。减少业主对承包商采购材料范围的改变,有利于承包商组织施工生产和增加材料采购利润。
材料既然甲供,采购和施工生产是两个不同的主体,就存在一个采购与生产协调的问题,此时应明确约定材料采购及采购延期责任。
开工前编制甲供材总计划,计划应根据甲供材施工方案并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上报业主或监理批准,作为甲供材采购指导。材料总计划包括各类甲供材的规格、型号、尺寸、总数量以及各类材料大概使用时间等。
施工过程中编制月材料计划,应在每月10日前根据施工生产计划编制下个月的甲材料供应计划,详细列明种类、规格、型号、尺寸、本月采购数量、供货时间并提交业主批准。业主应在月度材料采购计划约定的供货日前7日内将材料送抵现场,以保障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如甲供材不能按期供货,业主应提前10日通知承包商,承包商相应调整施工顺序,合理安排工作,尽可能减少延期供货损失。如供货延期超过7日,承包商有权提供证据主张工期及费用损失。
㈣ 甲供材运输、质量检验
工程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对甲供材的质量检验程序和责任进行约定,对于将来可能因此导致的质量责任认定非常重要。
合同中应约定:甲供材由业主负责采购和运输,按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交验,运输费由业主承担。甲供材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由业主、监理、承包商三方联合对材料进行检验检查,同时业主向承包商转交产品合格证书等其他资料文件,并承担甲供材的质量责任。质量和资料验收合格后,三方人员对材料清点入库,按照规范合理码放,并填写入库单签字保存。对于需要作复试检验的甲供材,由承包商负责检验,费用由业主承担。对于复检不合格的甲供材,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交通知,并附不合格的检验结果,由业主负责退场和更换,并承担因此给施工生产带来的工期和费用损失。
㈤ 甲供材保管、领用、发放及退还
甲供材进场后由承包商负责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业主支付一定的保管费,保管费的计价一般按照采购单价的1%~3%计算,在工程进度款中支付或结算时支付。
甲供材的领用采取业主保管限额领用或承包商保管并负责按施工生产自由支配。由承包商保管并自由支配的甲供材,结算时与业主单独结算,多于合同规定(一般为XX套定额消耗量 )的用量时,超供用量责任由承包商承担,从承包商工程款中扣除;现场有多余材料归承包商,业主按采购价从应付承包

baihei 发表于 2014-6-21 11:01:15

甲供材料在工程投资中占有一定比重,但多数部门、单位对甲供材料的管理却并未到位,存在工程投资监督盲点。
1、甲方缺少现场管理人员,未对甲供材料实际的品种、型号、数量等方面进行准确的核对和记录。
2、有时虽派驻专职管理员,但因专业技术能力缺乏,无法根据工程进度对工程所需材料的数量进行合理估算,造成供应量远大于实际需求量,导致建设资金浪费。另外对于变更施工工艺而增加的甲供材料数量,甲方也未做合理估算,且未及时对变更后甲供材料的合同单价进行更改,签字模棱两可,增加工程决算审计难度。
3、很多建设单位将材料供应给施工单位时缺少交接手续,工程决算时遇到甲供材料供应量与实际使用量不符的情况时,往往很难区分责任,容易造成建设资金损失。
4、不少甲供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由于缺乏现场验收制度,没有明确责任,缺少相关手续,也未及时向供应商提出有关意见,造成推诿扯皮现象,增加工程投资。
上述这些都是当前甲供材料存在的问题,为此,建设单位应加强现场监管力度,派驻专业能力较强的管理员,要求供应商的供货清单明确所供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和金额,并需甲、乙、监理、供应商四方核对签字,财务决算时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经四方核对签字认可的交接单据作凭据,及时核对与供应商的材料往来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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