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jinbiao168 发表于 2014-6-21 11:01:50

关于台风等不可抗力索赔的讨论

各位造价同仁,工作中遇到了台风引起的不可抗力索赔,但是甲乙双方在索赔依据上存在分歧,请给位赐教!
台风属不可抗力,索赔本人觉得可行。根据合同通用条款的约定: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单位的人员伤亡,由合同双方各自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参照上述条款,施工单位提出了如下索赔:1、现场抢险、保卫人员及管理人员费用2、职工停工及搬迁费用3、各区块本身损害、清理所需费用。
上面3条看似很清晰,但是其中第三项中很多都是临时设施的加固和修复,如临时围墙修补、临时围挡拆除搭设、彩钢板仓库加固等等。相关合同条款中对临时设施的责任划分不明确,以及对人员费用承担原则也不清晰,故我司提出异议双方争执不下。请大家各抒己见,为我解困。。

bijinbiao168 发表于 2014-6-21 11:01:50

个人认为:临时围墙修补、临时围挡拆除搭设费用应由建设承担,而彩钢板仓库加固、办公室修复费用需施工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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