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xiaokedou 发表于 2014-6-21 16:24:35

江西宁都开发权项目320亩商住教育园区对面

一、宁都县教育文化园区建设项目投资收益权具体指竞得人与宁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投资收益权合同》和《项目投资代建合同》,由竞得人出资,双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约1000亩土地的收储整理、“三通一平”和宁都中学新校区校建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宁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协调将配于的320亩土地依法公开出让,通过出让成交,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投资款及相应收益的权利义务关系。二、宁都县教育文化园区建设项目投资收益权:1、宁都县教育文化园区约1000亩土地的收储整理出资(其中宁都中学新校区用地680亩,配于本项目出让土地320亩)。2、约1000亩土地的“三通一平”、宁都中学新校区校建工程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以规划设计为准)总造价控制在4亿元(±10%)以内的建设项目的出资。工程造价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3、配于本项目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配于本项目出让的土地为320亩(具体位置为宁都中学新校区南侧,详见红线图),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使用权年限商业为40年、住宅70年。根据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该宗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容积率≤2.3,建筑密度≤32%,绿地率≥38%,建筑限高<50米,宗地的具体规划设计条件,以宁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三、相关配套建设工程约1000亩土地的“三通一平”、宁都中学新校区校建工程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以规划设计为准)总造价控制在4亿元(±10%)以内的建设项目的出资。所有工程项目的预、决算的取费标准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标准(GB50500-2008)、《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赣建字8号,套用《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4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2006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上、下册)、2006年《江西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园林工程费用定额》(2006年)及其他相关行业定额和国家相关政策性文件,间接费按全费计取的基础上,房屋建筑工程总造价下浮让利8%、市政及园林工程总造价下浮让利10%。工程造价最终以审计结算为准(多退少补)。四、关于拍卖标的的具体内容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投资收益权合同》和《项目投资代建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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