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qs121 发表于 2014-6-23 20:45:04

公开工程量计算式是社会责任而不是侵权

公开工程量计算式是社会责任而不是侵权

2008年5月19日一篇"关于公开工程量计算式的建议"的帖子,被列入精华帖,曾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先后有58个回帖。2009年4月25日《中国建设报》刊登文章《公开“工程量计算式”让建筑市场更规范》。

多数人认为:“工程量计算式的公开对规范建筑行业功不可没。因为一种透明的机制是规范的必要前提。各行各业都是如此,公开,就没有暗箱操作,就没有是非之争,就会使得行业更加的规范,更加有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行业的水准”。

但是其中有一个帖子说:“编制人的电子计算文档可以说是编制人的一种知识产权,编制人没有义务提供”。

我查了有关知识产权的定义和知识产权法律,如《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工程量计算书勉强可归入著作权范围。但须知你写了东西要发表的,只有公开的作品才产生了著作权,著作就是为了让别人看的,别人看是不能算侵权的。

显然,这种说法是为自己“丑媳妇怕见公婆”的行为辩解。明明是自己见不得人的计算书不愿意公开,反过来再用所谓保护知识产权的歪理来搪塞。

现在有人说“造价即造假”。由于价格是透明的,故一般造假者不会在单价上做手脚。但工程量计算式不公开,工程造价的腐败都在工程量上。公开工程量计算式是将工程量的计算透明,这是防止腐败的有效手段。某些反对公开工程量计算式的言论,在客观上是为工程量造假者制造机会和开脱责任,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

反对公开工程量计算式者的另一理由是,现在大部分都用图形软件算量,计算式不便于公开。有一篇文章在分析了甲乙方用同一种图形算量软件计算的一个案例后得出:操作者在建立轴网、绘制构件、属性定义和套用做法上都存在错误,故最后的结论是;“图形算量大部分时间是在对量过程中度过的”。今后图算软件应进一步考虑改进对量难的问题,要考虑BIM实现设计院图纸带出工程量后的前景问题。

工程量计算不能只用图算,也不能只用表算,要通过两种计算方法来保证其正确性和完整性。故不能只根据现在图算软件的计算式不便公开,就拒绝公开计算式的建议。

zqs121 发表于 2014-6-23 20:45:04

不存在公开不公开的问题,计算都是按规范来的,不是自己想象,要想熟悉计算式,先好好学习规范、规则、标准。

86043774 发表于 2014-6-23 20:45:04

楼上说:计算都是按规范来的???
我看不见得吧!
没有计算式,用什么来证明:你的计算都是按规范来的???
如果你计算错了呢?你能把责任推给规范吗?

86043774 发表于 2014-6-23 20:45:04

工程图都是由各种图形组成,图形工程量的计算都是有计算公式的,就这么个原理。我想问问,没有软件是时代,不都是手算的吗?手算的都是列有公式的,对不对看看就知道。

86043774 发表于 2014-6-23 20:45:04

工程量计算过程,按图纸、按公式、按计算规则计算,有啥不好公开的。

wxg1703 发表于 2014-6-23 20:45:04

有人说:“公开计算式,对甲方不利。因为多算的乙方提了出来,少算的不吭声”。
同样的理由是对乙方不利。总之,谁公开就对谁不利。
他们都是站在各自的立场上来对待同一问题。
作为造价站的领导,竟然从保护知识产权的角度来反对公开计算式。
在客观上是为工程量造假者制造机会和开脱责任,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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