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U1251314 发表于 2014-6-23 20:45:35

结算时能否调整中标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

请问,某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但中标清单中接地装置项目里面,投标时未计入地圈梁等基础钢筋焊接工程量,施工过程中按原设计完成了这部分焊接内容,且工程量很多,结算时能否调整该项综合单价?另外,一个工业管道支架制作安装项目中未计入型钢主材价格,结算时能否调整?

27646128 发表于 2014-6-23 20:45:35

看合同约定是否有呀?

27646128 发表于 2014-6-23 20:45:35

按总承包合同执行,我觉得业主不会同意调整中标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的,不过,你可以办理现场签证的吧,以增加这部分的工程量。

27646128 发表于 2014-6-23 20:45:35

如果是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了,而你投标没有报价,一般认为这部分你是含在已报的综合单价内了,是不允许调整的;如果是项目特征没有描述或是描述不清,结算可以要求调整综合单价。

27646128 发表于 2014-6-23 20:45:35

仔细查看其它清单描述,看看是否包含此特征内容。
若包含此特征内容就不能计入;
若不包含,施工单位另外列项,以“漏项”申报处理。此责任由甲方承担!

pkhvcd 发表于 2014-6-23 20:45:35

关于型钢主材问题还是没说清楚,你说按原设计,那意思是说原来就有,
主要是看业主招标清单是否描述清楚,是否包含项目特征,
再行论证,
后续讨论一下,如果业主单位招标清单是一个没有经验的预算编制,业主自己漏项了,那这个综合单价合同,
是否后续调价的项目太多呢。

pkhvcd 发表于 2014-6-23 20:45:35

这与整个合同其它条款相关.大致可注意以下几点:
1、固定单价合同原则上在结算时是很难改变综合单价的,但如合同中有其它约定仍有可能
2、合同明确过合同执行期限内变更因素的。如材料市场价格变化超过多少?或甲方原因影响?
3、如果工程量性质有所改变,则单价变化也是当然。就是施工方认为结算时的工程量与合同时描述有改变,则可变。
4、合同中一般有不可抗力时应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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