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自禁 发表于 2014-6-23 20:45:46

招标控制价的政策专治两个疑难杂症

实行清单计价以来,有两个疑难杂症出现:

1)取消国家定额

一开始是有人提出取消定额,甚至说定额司领导答应过五年内取消定额。

但在2003年清单宣贯时,领导人讲话却说:“外国人说定额是个好东西”;

在2008年清单宣贯时,领导人讲话又说:“外国人说定额是个好东西,在他们国家里办不到”;同时,公布了招标控制价政策,必须用国家定额来控制造价。超过者废标!在综合单价分析表里出现了定额号。尹贻林说这是定额的回归。

到了2013清单,更强调了定额的重要性,要求清单和定额的计算规则改为一致。

至今,仍有人坚持认为将来会取消定额,只不过现在提出取消定额,为时过早。

定额有7个要素:定额号、名称、单位、工作内容、计算规则、人材机组成和人材机消耗量。前6项与企业无关,唯有消耗量才与企业有关。所以,企业定额不要将国家定额推到重来,只需修改其中的消耗量,体现企业的水平而已。否则你的企业定额无法与别人交流!

所以,取消国家定额的观点是一大疑难杂症。

2)不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目的是损害招标方和其他竞争者的利益,也有可能被发现而废标,损害了自己。所以不应提倡;不应在教材中前面讲乙方不平衡报价的伎俩(造假),后面又讲甲方如何应对(反造假),难道中国的“造价”真成了“造假”了吗!

不平衡报价属于投机取巧,所以宣扬不平衡报价不利于公平竞争,也是一个疑难杂症。

2013规范强调了应采用单价合同,又执行了招标控制价的政策,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废标。这样做一方面判了不平衡报价的死刑,另一方面加强了国家定额的地位。

所以,招标控制价的政策专治这两个疑难杂症。

情不自禁 发表于 2014-6-23 20:45:46

个人认为不平衡报价有竞争性的一面,就像猫和老鼠的游戏,如果都是四平八稳的做事,不是不可以,那样会有很多人会颓废掉,竞争不只限于中国,还要面对其他国家,没有足够的精气神,面对国外也会有的更复杂情况就会交更多的学费。只有竞争才能进步这样道理谁都懂得。对于一些不当的竞争,这是应该被淘汰的,实际上为了防止出现一些不合适的综合单价,招标单位应该逐项审核施工单位的价格构成,不要图省事一揽子解决,那样是不好的,有可能会被钻空子,这些只能怪你自己。其实招标单位感觉有可能会减少的的分项,也可以不列项,不计算工程量,投标单位按清单报价就可以了。所以招标单位应该也很专业了才不至于被钻空子。
竞争是允许的,但是采用非法手段竞争是不允许的。
望大家共同进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招标控制价的政策专治两个疑难杂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