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043774 发表于 2014-6-23 20:45:52

关于公开“工程量计算式”的建议

一) 建议背景
计价规范的主编单位--建设部定额研究所副所长徐金泉谈“工程量公开”的问题(2003年发表在中国建设报上):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是公开的,是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准确性和标底泄露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2)避免了所有投标人按照同一图纸计算工程量的重复劳动,节省大量的社会财富和时间;
3)有利于公平竞争,避免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的招标行为。
五年来的执行情况是:所有投标人仍然在做按照同一图纸计算工程量的重复劳动;工程招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的招标行为依然猖獗;由于工程量计算的不准确而造成废标或不平衡报价而给结算带来麻烦的案例频频发生。
二) 五项建议
为了真正体现计价改革中“量价分离”的原则,改进目前工程量清单的报价方式,特提出以下五项建议,请大家发表意见:
1)公布清单工程量的同时,应同时公布能分析出人、材、机的定额工程量,以真正体现“量价分离”的原则,只有清单量没有定额量将无法实现标底的唯一性,将给投标过程中的不平衡报价制造机会,将削减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2)进一步再公布清单和定额的工程量计算式,增加透明度。因为要求得到工程量计算式是投标人的知情权,外国也有类似规定,即:在投标过程中数量(工程量)要全部公开,并要求随工程量一起提供数量计算依据;
3)工程量计算应通过图算和表算两种方法进行校对,确保计算无误。这样一来,投标方可以得到详细的工程量计算草稿和三维图形算量的电子文档,对施工备料和将来双方的工程结算均可节省大量的重复劳动;
4)既然工程量的风险由业主来承担,那么就不必让每个投标方做二次重复计算工程量,投标方仅是报价而已;
5)为保证“确定量”后,标底价是唯一的,根据目前使用软件套价结果不统一的情况,建议定额站或有关部门对各软件产品定期进行检验,不断提高软件产品的水平。
以上建议如能实现,不但会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而且会在全社会的监督下提高咨询单位的专业水平和公平竞争能力。
青岛英特软件有限公司
2008-5-19

86043774 发表于 2014-6-23 20:45:52

清单实施以来,发包方多在招标文件中采用总价包死的方法,来规避本有自己承担的量的风险,期盼修正后的计价规范颁布,以明确和限定各方的风险责任范围和幅度。
楼主上面提到的公布量价组成,是对标底(控制价)的形成,以公开、透明的模式体现,估计很少有造价咨询单位愿意这么做,原因其一:清单编制者本身的技术水平不足;其二:标底(控制价)编制本身就有暗箱操作的因素。
以上看法,不足处请各位前辈指正。

86043774 发表于 2014-6-23 20:45:52

清单是一株小苗苗,在慢慢的成长。不仅要有赖以生存的土壤(社会环境和市场体制),还要有相应的适合清单计价的合同条件和规范的招投标条件。
标底价,在各地的清单招投标中,还是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上面5条中:
第一条:清单量和定额量没有必然要联系在一起,若这样,清单计价就变成了定额计价的一个综合方式。即便在清单的过渡阶段,也有很多市场形成的价格,譬如商砼、防水、外墙保温、门窗等分部分项工程,编制清单控制价时也要考虑市场价格因素的(如泵送混凝土,按山东定额计,每立方约泵送费用40-50元,而市场价仅需20-30元)。当然,不否认控制价的唯一性。
第二条:清单单价是竞争性价格,在人、材、机之外,还有管理费和利润,这些编制标底按定额计价也好处理,可以做到公平公正。综合单价还要考虑的风险因素,清单规范、招投标文件等所界定的风险范围往往很笼统,很难做到统一。如何界定风险范围?(譬如钢材的涨价因素,也往往要约定一个可调价范围,就高还是就低?)

86043774 发表于 2014-6-23 20:45:52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是公开的,是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分析出人、材、机的定额工程量也是参照定额作出来的
只不过是形式变了

wxg1703 发表于 2014-6-23 20:45:52

工程量公开,施工单位还是要力气去复查准确性,所以有些招标要求是工程量漏、少的允许决算时调整或中标后几个月内对量;工程量公开关键还是结果,计算方法肯定有不同的。

wxg1703 发表于 2014-6-23 20:45:52

我觉得公布工程量计算式(清单工程量)很有必要,公布标底定额工程量没有必要。
现阶段虽然甲方给出了清单工程量,但却不对工程量正确性负责、甚至连漏项责任也推给施工方,有违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初衷,对施工单位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再加上对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理解有差异(清单计算规则大多仅"按图示尺寸计算"一句),在报价上就使得乙方很被动。给出工程量计算式可以施工方根据甲方的清单工程量计算范围进行调整报价,也可以很快的复核工程量正确与否。
而定额工程量公布出来只会让施工单位报价往标底靠,而不是根据自身水平进行报价了。清单计价成熟以后完全可以不要标底,采用合理最低价就可以。只要给出清单工程量及施工方明确哪些是清单有的,哪些是报价时要考虑的(这就需要工程量计算式),施工方就完全可以根据自己水平进行报价。

wxg1703 发表于 2014-6-23 20:45:52

同意7楼的第一条。
第二条:标底的作用,在各地不尽相同,有公开标底和暗标底。
假若是作为中标直接依据的标底,用以控制低于成本报价和作为综合单价评审,为什么不赞成公开清单单价组成?
施工单位报价是否往标底靠,决定条件是评标标准

gongluren 发表于 2014-6-23 20:45:52

楼主的建议确实不错,应用起来难度大。手算或表格类软件(包括excel)到不是问题,如果是图形软件就不同了。每个图形软件的表格输出形式、计算式的表达方式不同,输出量也很大,投标单位也不可能每种软件都备一套,难呀

gongluren 发表于 2014-6-23 20:45:52

以下是引用竹风在2008-5-20 18:01:00的发言:同意7楼的第一条。第二条:标底的作用,在各地不尽相同,有公开标底和暗标底。...老兄没明白我的意思,我没有说不要标底,而是说没必要像楼主说的那样把定额工程量也公布出来,有一部份人和专家甚至建议评标标准在招标阶段也宜公开(当然评标阶段还是要公布的,为了公正),因为这样会使施工单位按照评标标准来做标书。有个标底自己作个参考当然可以,也可以防止串标哄抬标价,作投资控制。不过把定额工程量公布出来,个人认为确实是无益的。

gongluren 发表于 2014-6-23 20:45:52

算量不宜脱离定额
建国初期,我国引进了前苏联的定额计价方法,50多年来已深入人心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进入WTO后,有些学者认为定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现在执行的是过渡阶段清单模式,主张五年内取消定额。当时,山东省定额站站长在会上讲“外国人都说定额是个好东西”来应对这些观点。
至今,五年过去了,消耗量定额并未取消,这说明定额确实是个好东西,它好在一个定额号可以代表以下六项内容:
1、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
2、工程量计算规则
3、工作内容
4、定额说明和综合解释
5、人、材、机组成
6、省基价(计费基础)和地市价
相对定额而言,工程量清单的编码只能表示前两项内容,通过描述,它不可能把下面四项内容表达清楚,清单只能通过定额来计价,故有人把定额模式称为计价模式。
计算工程量的目的是为了计价,有人习惯于先算工程量再套定额,然后再根据定额计算规则进行整理和补充。我们则主张在熟悉清单和定额计算规则的基础上根据清单编码和定额编号来计算工程量,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定额也可以称作计算工程量的法规,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否则无法统一工程量的计算方法。
笔者认为:“定额是个好东西”应由中国人自己来说,它毕竟是几代预算员用了半个多世纪的好东西,不但不能取消,而且应加强。譬如企业定额,如果加强统一管理,象清单那样强制规定,执行与当地定额的四统一原则(指以上六项内容的前四项),那么它的编制和应用定会蓬勃开展起来。
标底也是个好东西,定额工程量确定后,它是唯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中的综合单价是靠定额工程量求出来的,光有清单量是做不出唯一标底的,它会因预算员的水平和对清单描述的理解而做出不同的答案,而背离了量价分离的原则。这就是建议中要求公布清单和定额工程量计算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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